辽沈档案 (辽沈战役档案揭秘)

作者:姚会元教授,男,1948年生,辽宁沈阳人,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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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票是东三省官银号发行纸币的通称

从20世纪之初到20年代中期,是中国社会由封建清王朝转变为民国“共和”的紊乱时期。

这一时期,也是中国货币史上一个极为紊乱的纸币发行时期.民国初年,袁世凯统治下的北京政府曾经设想统管起全国的货币 (纸币)发行.1912年12月,北京政府曾赋予中国银行发行银行券的特权,并明令在未进行币制改革以前,中国银行券流通全国;同年,北京政府设立币制委员会,从1912年10月18日到12月17日短短两个月中,该委员会开会23次讨论和改革“币制”问题,并于1914年2月8日公示了《国币条例》[1].这些,都表明北京政府试图统管全国货币发行的决心和努力.但这一时期,终究还是中外纸币、大小银行券、钱庄庄票等五花八门货币到处使用的时期.许多种纸币的发行随军阀个人进退而兴衰、处于昙花一现状态.

但奉系军阀统治下的辽宁省的情形却是个例外,它的纸币即“奉票”发行从清末开始持续了整个北洋时期直到1928年东北易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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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奉票”?杨尊圣、杨枫认为奉票“是指使用于清末至1931年,主要流通于辽宁省内的一种不兑换纸币”[2]。他们所说“不兑换”是错误的。其实,不兑换的只是汇兑券而非所有的奉票。事实上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奉票就曾遭挤兑,1916年2月中,每日被挤兑的奉票(纸币)“平均高达70万元。”[3]而东三省官银号所发行奉票上则印有英文字“凡持本券者得向当地奉天省银行随时兑换等值货币。”可见,一些奉票是可兑换的。广义地理解,奉票是指1905年到 1931年,辽宁省内主要金融机构(东三省官银号、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及奉天公济平市钱号)发行、流通的32种纸币。狭义地理解,奉票主要是指东三省官银号本时期在辽宁发行并广泛流通于东北地区的纸币.其中,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是清末时由政府投资设立的官办银行,到北京政府时期该两行实际已成为北洋政府财政的两大支柱,因奉系军阀对其严格限制,该两行虽在辽宁发行过7种纸币(中国银行:1元、5元、10元大洋券;交通银行:两种面额10角小洋券、1元、5元、10元大洋券),但总额度却不大,占流通总额的比例甚少。而奉天公济平市钱号主要发行低面值的小额票 (如面额5枚、10枚旧版铜元券、20枚、50枚、100枚及两种10枚新版铜元券),总额度亦有限.所以狭义奉票主要是指东三省官银号发行的纸币。该官银号是辽宁乃至东北地区最重要最活跃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东三省官银号前身是华丰官银号,1905年日俄战争之后,为*制抵**日军“*用军**手票”大量流入东北地区(南满),也为奉天财政汁,当时的奉天将军赵尔巽出面在华丰官银号基础上倡设奉天官银号,1909年时,徐世昌督奉时将奉天官银号改组为东三省官银号,该号具有省银行性质.它发行的纸币种类繁多,按不同时期分为3套:第一套包括面额半角,1角、2角小洋券和面额1元、5元、 10元大洋券;第二套包括面额1元、5元、 10元大洋券;第三套包括面额1角、2角、5角小洋券和1元、5元、10元,50元、 100元大洋券。

本文主要是以狭义上的“奉票”为研究对象的。从1905年到1930年,“奉票”的发行与流通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1905年-1913年“小洋票”发行并不断扩大流通时期。奉天官银号从1905年开始在辽宁地区发行被称之为“小洋票”的奉票.之所以称之为“小洋票”,乃因为其所发纸币面额货币单位是“角”而不是“元”.在普通情况下,角、元的关系是10角等于1元.相对于“大洋票”(以“银元”为票面货币单位),这种纸币被俗称为“小洋票”.此时发行的“小洋票”从面额来看可分为3种:1角、2角、5角.规定每10角小洋票折合一元大洋票.到。1915年底,“小银元”票一项发行总额、达814万元之多[4]。“小洋票”发行后,东北商民喜于接受和使用,其流通范围日广,取得了主持者意想不到的效果.究其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原因有二:第一,比较起铜钱,“小洋票”使用起来更为方便.10个铜钱用根细绳穿在一起其值一角.携带与交易都不方便,而一角或几角的“小洋票”纸币则既便于携带又便于流通.第二,相对于银元票(大洋票),“小洋票”因其面额货币单位小,更加适合收入水平较低的民众的持币需要。如20世纪初,辽宁奉天(今沈阳市)的力工,每月收入约为18元银元。“小洋票”发行后,资方付给他的票币可能是180角面额的“小洋票”.假设他租住一间房屋(当时许多力丁都如此,因为他们收入低微、经济窘困,无力娶妻生子),房租每月约为60角即占月工资收入的三分之一;如果他购买面粉(一磅半面粉时价至少要1角5分),在这种小额收入和支出的情况下用“小洋票”远比用“大洋票”支付货价方便的多[5].当时,在东北生活的许多人认为“小洋票”这种低面额的纸币使用相当便利,因此其流通范围很快越出省界而流通于整个东北地区.

(二)1914年一1917年,奉天“小洋票”经历危机的阶段,不断贬值。到1917年,“小洋票”的发行总量已达1530万元以上[6],该期间“小洋票”的贬值并非因发行数量过大,而是由以下因素所促成:(1)奉票信用有所动摇.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多数在华外资银行已不再向中国提供大规模*款贷**,而且战争期间,西方各国政府竞相限制金锻类金属出口,中国政府难于自西方进口白银等贵金属.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所发行的纸币(奉票)是否有充足的准备金产生怀疑,因而动摇了奉票的信用基础,使市面上流通的开始贬值.(2)日本人钓种种破坏.首先是,在东北地区活动的日本人受日本军事当局的指使和怂恿,常常集中大量的奉票突然到相关的东北金融机构中要求即时兑换(挤兑),他们钻1905年到 1917年东三省官银号的纸币上印有“凡持有本券者得向当地奉天省银行随时兑换等值货币”[7]的空子.其次,在东北活动的日本商业会所是日方的半官方团体.它经常造谣说“奉票”的准备金日减,并发表新闻或散布传单,制造“奉票”行将贬值,“使日本侨民和日本商业在满洲的利益蒙受损失”的舆论.再次,在南满的日本势力范围内,日本当局蔑视并极力排斥“奉票”.在日本控制的旅大地区和南满铁路沿线的广阔区域里,日本利用其控制的朝鲜银行,(总行在汉城,由日本投资并控制)大量发行所谓“金元票”[8],1917年6月,该行发行金元票的准备基金竟高达1400万日元(日本旧币)[9].由于朝鲜银行的金元票大量发行,金元票在上述地区有广泛的流通,形成对奉票的巨大压力.“小洋票”连年贬值,1912年1.金元合1.20元小洋票;1913年合1.23元小洋票;1914年合1.36元小洋票;1915年1金元合1.47元小洋票.

因为以上的因素,这一时段内,奉票被大量挤兑,1916年2月中,每日被挤兑的奉票平均高达70万元。奉天当局不得不向日本商业会所求助,双方随之进行一系列谈判,最后日本商业会所承诺劝告日本商人不再集中大量奉票要求兑换,条件是:奉天官方保证坚持每周四天无限制兑现奉票;日本方面则享有可随时根据任何理由废止其承诺的特权.

(三)1917年-1924年奉票由兑换券进入汇兑券稳定发行时期。这种汇兑券又被称为大洋票或“十二大银元”[10].汇兑券不同于兑换券之处在于,“该券票面记载持票者,得按随时汇兑行情在奉天交券在上海领取规银.”[11]当局要求汇兑券与前发兑换券“生伺一之效力,凡商民交易,公家征收,一律通用,无许歧异。”[12]汇兑券一种是1917年委托民国财政部印制,券票上印有“此券在北京、天津作汇上海规元”;另种1924年在英国印制,券面上印有“此券每元作奉小洋十二角在东三省通用兼作汇上海规元”.这表明汇兑券不能在辽宁境内兑现,但可在上海兑现.汇兑券以大洋(银元)作为面额货币本位.改发汇兑券,为辽宁的货币流通带来了几方面的好处.第一,采取银元做为新奉票本位后,在实际上将东北货币制度与关内广大地区的货币制度一致起来,这使辽宁的货币发行与流通逾越了地方省区的性质,使辽宁和东北地区在货币发行方面能作为国家的有机部分而发挥作用;第二,改发大洋汇兑券后,当局以白银作为发行准备。白银较小洋票的发行准备铜价值高得多,这就使奉票发行准备坚实有力。1916—1920年前后,国际市场上银价已摆脱1914叫915年的金贵银贱,银价不断回升.这对以银元为本位的货币发行是有利的.奉票发行准备金的相对坚实,必使奉票信用提高.第三,当局在汇兑券发行后,将其价值与朝鲜银行发行的金元券联系起来,规定:大银元票与金元票等值,两者比价为1:1.此种联系,既可利用金元票稳定的价值提高自身信用,又可缓减日本人诸如挤兑的种种干扰和破坏.

本时期的大洋票(十二大银元奉票)发行后,奉票进入历史上的稳定期。奉票与朝鲜银行的金元票之比价,1917年叫920年都维持了等价的关系,其中,1918年和 1919年大洋票价值甚至高于金元票,1918年大洋票0.97元等于l金元,1919年大洋票0.93元等于1金元.奉票成为一种中国不多见的稳定货币.历来对奉票持蔑视态度的日本也乐于照票面价接受奉票.到1924年7月,流通中的奉票(含大银元汇兑券,小洋票,主要是大银元汇兑券)总额在 5000万元左右[13].

奉票的稳定发行流通惠及了奉省财政。人们和相关机构都乐于用奉票缴纳赋税,这给财政带来了良好效果。1917年,奉省财政收入远不敷支出,“岁入要比每年的预算少二百万元至三百万元.”到1921年,税收比1917年的数字大约要多出二千万元.奉天省财政基金积存高达一千万元;而到 1922年时,财库存有三千万元,此数几乎相当于该年预算的两倍[14].奉省财政的好转,加速了该省外债的清偿。1917年时,该省到期或将到期未还外债约有8项,其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上.1918年后,奉省开始着手偿还夕H责.偿还外债的主要方法是发行省公债,1918年的公债年息为7分2厘,允许用奉票购买债券,以筹集还债资金;1921年4月,奉省所欠外债(主要是向日本朝鲜银行的*款贷**)和向上海江浙财团的借款基本还清,其中,“奉票”是起了作用的.

在奉票稳定发行之时,1924年7月,东三省官银号与奉天兴业银行改组合并为东三省官银号.奉天兴业银行原是民国之初成立的私营银行,1913年7月改称该名,并有官股加入,资本构成是50万元省府官股和 53万元私股。1924年,该行年赢利近百万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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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总商会流通券 辅助奉票

从1924年底开始到1928年,奉票进入其尾声阶段.1924年,中原大战爆发,奉系军阀亦卷入战争,张作霖为此多次入关,奉省军费开支越来越大.巨大的奉军军费支出来自哪里?主要是靠奉票发行。

奉票发行,1924年时增至5000多万元[16],较1921年时增加了一倍,这一发行数额从1921年算起用了3年的时间.与此相比,为了支持军事,1925年一年的奉票发行额就翻了一番,达到一亿三千多万元.滥事发行的结果,使奉票迅速贬值,1925年 10月16日,1金元合奉票、1.59元;到10月 19日,1金元合奉票1.76元;到该年11月下旬及12月初,奉票持续跌价,1金元合 1.87元;1金元合2.15元[17].两年后到1927年,3月1日,l金元合6.71元奉票,到4月14日,比价贬为1金元合12.25元;1928年2月,张作霖被日本*杀暗**前夕,奉票与金元的比价已下降至40元奉票合1金元[18].

奉票的急剧贬值在奉省造成了恶性通货膨胀,导致了经济全面萧条,奉天总商会 1928年2月的调查材料显示:沈阳市有11家银行的分行、6家储蓄所,36家钱庄倒闭,有5089家工商企业无法维持被迫停业,其中有:456家杂货店、416家餐馆、322家工厂、142家米店、116家洋货店、赡家百货店.同时,相邻的辽阳市至少有20家商店停业倒闭,有3000多工人失业。奉省有许多行业报告说:各行业几乎都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关闭[19]。

张学良执掌东北统治权后,本想励精图治,重振“奉票”,提出“奉票乃奉省之主币,决不任其毛荒”。国内包括马寅初在内的多方人士,亦予关怀并献策.马寅初向张学良建言:“请东三省当局抛去以纸币充军费之政策”,并献出“微添新税”,“发售省公债”之策.

但是,奉票时代“毕竟无可奈何花落去”,随着张学良东北易帜及稍晚时的“九•一八”事变的发生,做为北洋时期最稳定的省区货币二“奉票”再无生路而永远消亡.

注释:

[1]姚会元:《中国货币银行(1840--1954)》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3页.

[2]见《中国钱币》,1992年1期,第33页正第 6行.

[3][9]《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3辑,1982年,第302页、第301页.

[4][10][11][12][13]家骧:《中华币制史》,北京,民国大学出版部,1925年版,第二编第十章第211页,第10页,第210页,第211页.

[5][14][19]《满洲日日新闻》,1927年7月8日、 1922年12月2日、1928年2月17日、18日、19日.

[6]有多种关于小洋票发行数额的估计,可参见《满洲经济史》,朝鲜银行,1920年版,第254页;《奉天旧银行、银号的货币史》,满洲中央银行,第 13-20页;《浙江财经学院学报》1991年2期,第 32页.

[7][15]《奉票与东三省的金融》,大连南满洲株式会社,1926年,第4页、第6页、第125页.

[8]《满洲经济史》,第240-243页.

[16][17][18]西村成雄:《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东三省地方权力的崩溃过程》,《大阪外语大学学报》1971年7月号说:1924年发行额为6千万元,见该学报第139页、第144页、第145页、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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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票:抚顺地区市面上最为流通的主币

来源:《抚顺金融志》

奉票是东三省官银号所发行纸币的通称,是抚顺地区市面上最为流通的主币。

清末东三省官银号发行东钱票,后又改发银票。银票以小洋为单位,又称小洋票,券别有一角、二角、半角、五十角、一百角、一元、五元、十元等种,在本区内广为流通。民国初年小洋票越发越多,以致钱法毛荒,价格跌落,便由无限兑现转为有限兑现,最后停止兑现,以致抚顺地区的金融滞涩,混乱不堪。

民国5年(1916年)日本人串通不法商人大举挤兑小洋票,金融界恐慌。于是东三省官银号以大洋为本位,小洋找零,作为维持金融,统一币制的要政。又发行大洋票和大洋汇兑票,券别有一元、五元、十元三种。

民国6年(1917年)7月“中日调剂金融委员会”发布议定调剂金融办法,一律以大洋为本位,停发小洋券,现收回的立即销毁。小洋券每十二角换大洋一元,大洋券无限兑换。

次年,东三省官银号的汇兑券,农业银行的债券,中国、交通两行盖有官印的大洋汇兑券及公济钱号发行的铜元票作为通行的纸币和辅币。除此以外,其它货币概不行使。至此,抚顺地区的金融与币制又日渐稳定。

直奉大战后,奉票发行额激增,现洋价涨,抚顺金融又重新波动,遂严禁外地纸币流入。同时,查禁钱币交易所,取缔沿街摆设钱桌,并规定现洋一元最多能兑换奉小洋十五角,以后又改为二元以上。

至“九·一八”前,虽然政府数次规定奉票与现洋兑换价格,强行推用奉票,但因奉票毛荒,现洋价涨,所以很多钱庄、银号、铁路等拒绝收兑奉票。民国14年(1925年)现洋、奉票之间一律按时价交易,官银号不再限价。

民国18年(1929)3月,五十元、百元奉票又开始发行并在抚顺地区流通。5月,“辽宁四行号联合发行准备库”兑换券一现大洋票一元、五元、十元也开始在市面流通。

民国20年(1931年)8月各县发行流通债券,行使期一年。面额为五角、一元、五元、十元四种,加盖县戳,各县间不准流通,以缓解地方金融之危困。至“九·一八”前奉票已在抚顺地区渐失信用,商民一般交易都拒绝奉票,待伪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纸币后,奉票退出流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