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文化名人,晚年却对砂糖猪油念念不忘,可叹!可耻!可悲!
周作人1909年和羽太信子结婚,这为他后来成为千夫所指的汉奸埋下了伏笔。
1940年的时候,周作人接受汪精卫的邀请,加入汪伪汉奸组织,并成为汪精卫旗下的一员"文化干将"。“正式”成为一名汉奸。
抗战结束后,周作人被钉在了汉奸的耻辱柱上,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1949年,在国共第三次合作的关键时刻,周作人才获得了特赦的机会。
作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特约翻译,周作人自1960年起,每月可从出版社支取400 元译稿费。这笔钱在当时可谓巨款,但家中人口多,周作人家里又不擅打理,生活困顿不堪,常常要变卖一些物品来维持生活。
一台印度产的缝纫机,周作人卖了90元钱;八方古砖、外加一件齐白石的横批,卖到*物文**商店,价格45元。
无奈之下,周作人厚起脸皮,写信向周恩来总理求救,希望政府帮忙。但连续几封信,都没有回音。
鲍耀明与周作人并不熟识,是通过曹聚仁介绍的朋友,双方常以书信往来交谈。
1960年起,周作人常常向鲍耀明写信,请求支援。7月29日,周作人两次到邮局寄信给香港的鲍耀明,让鲍耀明给他寄“砂糖或焦糖两磅”。
1959年的 10 月 13 日,鲍耀明曾寄给周作人的几块月饼,周作人却一直没有收到。周作人在信中写道:“唯别无甚欲得之物,因点心类既不能进口,其余副食品亦不知孰为禁品?倘有罐头‘蒲烧’,尚乞酌量购寄,余则不敢望也!”
几年间,鲍耀明从香港给他寄回的食品有砂糖、猪油、奶粉等,周作人认为其中最好的是猪油和虾米,因为这两样东西都经久耐吃。
《尚书》有云: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你周作人吧!

周作人

鲍耀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