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实践中,注销一家企业,短则需要几个月,长则耗费一两年,报送材料多,手续繁杂,要跑多个部门,费用不菲,这就是社会上一直反映强烈的“企业注销难”问题。近日,相关改革有了新进展。
今年伊始,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解决“注销难”问题。随后,在1月10日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有关部门已联合起草《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此前,2016年底开始试点推出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只适用于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企业,而新措施将简化所有企业的注销手续和资料。一旦便利化措施实施,注销企业将大幅减少注销登记材料、简化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享受“一网”服务,一般注销时间和成本大大节省,简易注销时间还会减少一半。
总体而言,解决“企业注销难”的举措,是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企业更快“新陈代谢”,以优化营商环境。注销便利化改革的具体内容,是回归于公司法规定,删减《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下位法过于细化的注销程序和资料要求的规定,废除税务注销等环节不必要手续,解决的主要是“企业注销难”中的注销形式繁琐问题。而企业注销的实质性问题,特别是相关利益保护问题,殊为复杂困难,有待进一步解决。
“企业注销难”,实质是清算难问题,取决于企业是否守法合规,是否能够诚实守信,自觉维护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注销企业的前提,是了结企业所有的债权债务;企业债权债务清晰与否,决定注销难度。如果企业足额纳税,正常缴纳社保,及时合法清算,债权债务一般可以顺利清结,其注销所难只是个手续问题;反之,如果财务混乱,债务缠身,偸*税逃**款,社保欠费,不按规定年报,信用异常,即便注销便利化,依然难以注销。
“企业注销难”,也是监管难问题,主要是利益保护问题。改革前,注销企业的繁琐手续要求,主要是为防范企业非法注销,侵害相关利益;改革后,一旦企业利用注销便利,恶意逃废债,将更加危及相关利益。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信息服务和信用惩戒成为监管的主要内容,企业信息的准确性尤为重要。而企业信息大部分由企业自主上传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企业对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责任自负。监管部门对企业信息进行形式审查,注销登记也是如此。企业信息是否真实合法,主要依靠自律、抽查和举报。随着注销便利化,上报材料减少,办理期限缩短,监管难度也将增加。
为平衡登记效率和交易安全,企业注销改革也重视了在便利化同时保护相关利益。譬如,在简易注销中,监管部门以《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作为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加重企业主体事后责任。而追究企业责任,存在如何及时发现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
企业注销中的债权人保护问题,在现实中一直是个难点,现有立法尚不完备。注销便利化后,债权申报时间大大缩短,债权人如何及时发现企业恶意利用企业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自己合法权利,如何及时有效保护自身利益,尚需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正如破产法是为了防止企业随意破产,侵害相关利益,企业注销制度也应是为防止任意注销,保护利益相关者,在维护交易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效率。深化企业注销制度改革,势必带来法律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