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以构建“平安社会”为宗旨,围绕“场所设施标准化、制度流程规范化、人员队伍专业化、信息运用现代化、服务管理品牌化”工作目标,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强化服务,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辖区内劳资纠纷,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6年,全区共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461件,处理6381件,按期结案率达100%,综合调解率达74.31%。主要做法:
一、重视机制建设,强化争议化解
一是建立应急和快速处置机制。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切实提高了突发性及群体性事件的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制定劳动人事争议先行调处办法、案件分类处置办法、部分调解和先行裁决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大对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的引导力度,对群体性争议和小额标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二是建立三方办案机制。坚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三方办案机制,发挥行政、工会和企业等各类组织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2016年三方组庭办案892件,占同期受理量32.85%,其中群体性争议三方组庭率为100%。三是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加强调解组织与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与法院之间的有效衔接,通过日常沟通和定期例会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工作的协调性。针对群体性争议案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调解仲裁信息共享制度,除日常数据每月通报以外,针对群体性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两报”,立案时报情况、结案时报结果,调解组织在处理过程中及时向仲裁机构报送案件进展情况,为案件后续处置提供第一手材料。
二、重视矛盾疏解,强化有效引导
一是规范*访信**接待。坚持在群众*访信**问题产生的初始阶段或第一时间内解决问题,把好*访信**工作的第一道关口,避免造成越级访或重复访。坚持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的书面登记和材料归档,确保*访信**工作规范、有序、有效。2016年度*访信**事件中无一例重复访,*访信**人满意度较高。二是设立领导接待日。开设“周四领导接待日”专线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通过领导亲自*法讲**释法的方式,加深当事人对调解仲裁工作的信任感和自身的获尊重感,起到化解矛盾的作用。三是落实案件回访。对案情复杂、容易激化的调解案件,采取上门回访或电话回访的方式,排摸矛盾化解程度,督促双方履行协议,确保不出现反复现象。仲裁案件采取满意度测评方式,对所有案件处理的程序、工作人员情况、矛盾化解程度等方面进行跟踪访问,近年来当事人对仲裁工作的满意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三、重视服务创新,强化便民利民
一是推出便民仲裁庭制度。在有条件的街镇开设巡回庭,由仲裁员下基层组织庭审、化解争议。为在工作日无法参加仲裁活动的当事人开设假日仲裁庭,针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到家门口进行开庭。2016年在杨行、月浦等区域启动巡回庭76个;假日仲裁庭目前已惠及劳动者14名;分别在大场镇南大村和庙行镇为两名行动不便当事人启动“家门口仲裁庭”2场,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二是开创“一门式”服务模式。实行调解文书当场置换,制定《调解组织调解文书置换仲裁调解书工作细则》,需要置换仲裁调解书的情况下,直接安排仲裁员下基层制作调解文书进行当面送达,实现调裁直接对接,快速解决争议。实行争议委托接待,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使用统一申请书,在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由街镇(园区)预防调解委员会直接收取申请书后交予仲裁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安排仲裁巡回庭,有效减少当事人讼累。三是积极探索研究“互联网+”工作模式。完善网上预约平台。推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预约申请平台。搭建全市首个短信提醒平台,以短信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案件受理时间、开庭时间及裁决文书的快递编号等信息。实现争议网上调解。当事人可通过“宝山公信仲裁”的微信公众号申请网上调解,仲裁员将开辟“聊天室”询问调解意愿和具体方案,并安排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提高调解效率。
四、重视争议预防,强化分析研判
一是完善争议预防体系。围绕“和谐调解”和“公信仲裁”两大品牌,开展“李老师热线”、“相约星期五”、“企业接待日”等特色活动,组织“公信仲裁”宣讲并提供“定制讲堂”服务,推行“公信仲裁”建议制度,出版“公信仲裁”季刊,开展“公信仲裁”社会公众日活动,开设“宝山公信仲裁”微信公众号,多层次、多角度、大范围地开展宣传普法工作,指导企业合法用工,引导劳动者合理维权,充分发挥两大品牌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坚持案件研判分析。实时收集、汇总各类案件信息和相关数据,按月进行数据的统计和汇总,每半年进行一次数据分析和比对,对案件情况以及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并据此做出研判,为下阶段工作重点及案件处理难点问题的破解提供依据和参考。
五、重视硬件建设,强化设施标准
一是升级硬件设施。全区14个街镇(园区)均配备了标准化的调解室。区仲裁院于2016年3月启用新址,配备了9个不同规模仲裁庭、2个调解庭、2个等待区,有效提升了为民服务服务能级。二是配强配齐人员。全区有专职调解员34人,80%人员纳入了社工体系,未纳入社工的人员也按社工标准享受了待遇;有企业、行业兼职调解员13人,强化争议内部防控能力;实施《12345兼职调解员(仲裁员)调解实施办法》,通过购买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加快12345工单处理效率,化被动为主动。配足配强专职仲裁员和书记员。此外,还有一支由律师、企业人事干部、工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组成的兼职仲裁员队伍,实现了独立办案。组织了各类形式培训提高了调解员、仲裁员办案能力,全方位确保了办案力量的充足。
下一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围绕“两维护、两促进”,即维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形成“3+1+1”的维稳工作体系,即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这三条线布局与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有机结合,为积极发挥调解仲裁机构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维护全社会和谐稳定作用而不懈努力。(转自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