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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冶这个人,虽然学习不怎么样,但他身上却天生具备一种与众不同的特质:但凡有一个漂亮的姑娘从他眼前经过,他都会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一小伙子邂逅一位美女,小伙子眼前一亮,很想认识她,便主动上前搭讪,说,“小姐,我们好像哪里见过?"
上初二那年,我们班转来一位冰山美人,名叫吴雅云。当时凡是转到我们班来的新同学,都要做一下自我介绍。当老师引着吴雅云走上讲台时,大家都齐口“哇”了一声,接着称赞到:好漂亮哦!当时只有陶冶刚抬眼望见她时没有说话,只显露出唯一的表情:嘴巴大张,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给外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从他断奶至今,尚未喝过一滴水。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他是个好色之徒,此看法只对了一半。因为在常人看来:但凡好色之人必定同样是花心之人。而陶冶固然好色,但很痴情,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痴情之人。(我们不能因为某一个人只喜欢美女就断定他很花心。)只不过,他认为一个好男人爱着的其实是一群好女人,而并非专指某一个好女人,只有当那一群好女人中的某一个愿意同自己牵手后,他才会为她放弃那一群中其他的好女人。当他第一眼见到吴雅云时,第一个闪过他脑海的念头就是:就是她了,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女人。这正如李隆基偶遇杨玉环,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尽管当时他只有十六岁。
陶冶是个急性子,尚未同人家好好交流过,使彼此有个初步的了解,并顺带建立建立友情,就急着想要走进对方的心里,让对方接受自己的爱情——一封情书的初稿已经拟好,只待我为他修改修改。我好奇地问了一句:你一直不是很讨厌写文字之类的东西吗?他把初稿往我手中一塞,嬉笑着说:对我陶冶来讲,写作文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写情书却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我不愿意干这种自己煽自己一个耳光的蠢事,因为当时我也喜欢上了吴雅云这个冰山美人。于是,我把初稿塞回他的手中,说:上次老师不是要求我们写一篇“暑假有感”吗?你可以把这封情书写成散文或小小说的形式交上去,这样一来,既表达了你对吴雅云的情意,又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任务,岂不一举两得?陶冶闻言大喜,觉得我说的话特有道理,于是立马付出行动。
陶冶是个习惯于不走寻常路的人,别人写字时都习惯于将手腕搭在桌子上,以减轻手臂自身的负重,而他偏偏喜欢悬腕写字,因为这样笔尖指着的对象就不再是自己,而是前面的同学。用一句时髦的话说,这种姿态的涵义叫做:笔(鄙)视你。
练着练着,似乎是自己太过于专情与投入,以致于忘我,——才写到一半就连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的名字都给忘了,闹得最后只得用“男人”和“女人”来代替。后来想想,实在觉得不妥,天下的男人和女人多了去了,万一让西门庆和潘金莲钻了空子,成为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那他岂不是吃了大亏?照这样写下去,还不如写本黄*小说色**呢!有辱斯文!
于是,陶急急忙忙地反过头去寻找男女主人公的名字,可一时半伙竟找不着,越找不着他越着急,越着急他越找不着。急性子往往会在急中生智,他突然想到一个好办法:临时给男女主人公重取一个新名字不就得啦。“姆——妈——”,奖励自己一个吻。可想着想着,一时又想不出什么惊动万教、威震武林的赫赫大名,——至于男主人公暂时倒是可以用自己的名字,因为最后他还是要用自己的名字;那么女主人公呢,用吴雅云的名字?不行,他绝对不能让老师和同学知道他在暗恋她。暗恋是神圣的!
这部爱情小小说写得好累啊,这一点从被他揉成的一个又一个的纸团中清晰可见。正当他的爱情小小说即将脱稿之际,他却猛然把笔一摔,随即双手掐住我的脖子,大骂起来: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小子,居然敢耍我!
之所以说吴雅云是冰山美人,不仅仅是因为在她接到陶冶的搞笑情书后,连笑都没有笑一下(这一可以理解,毕竟有些人专爱讲冷笑话)。更主要的是她几乎不和任何男生说话,就连女性朋友也极少。
陶冶不是个胆大心细的人,但是长期对某事物进行观察后总能得出一点见解。他认为:吴雅云不爱说话、不爱笑,是因为没有男生主动挑逗她。(这个理论,似乎只要不是弱智,都能总结出来。)可他自己又不敢主动和吴雅云套近乎,并非他不好意思,只是他感觉那是无耻之徒才能干得出来的无耻之事。在“想要”而又“不敢”的冲突之下,他选择了牺牲我的清誉,——叫我去逗吴雅云笑一笑。我婉言拒绝道:“要是我把她给逗笑了,万一她喜欢上了我,那你岂不恨死自己啦?有时候,喜不喜欢上一个人可只在一个闪念之间哦。”“你敢?!”听毕,他当即勃然发怒,随后意识到还要有求于我,脸色旋即转阴为晴,“呵呵,我知道你不会的。好兄弟,你就帮帮我吧。”我摇摇脑袋,表现得很无奈:“真的不行啊。”他陡生一计:“是不敢吧?怕自己没那个本事。”我不幸中计,但同时想出了一个绝不让自己吃亏的应对之法:“谁说我不敢?要不咱们赌五块钱,要是我把她逗笑了,你就给我五块钱;要是我没把她逗笑,我就代你写一封情书给她。”为防生变,陶爽快答应:“好!一言为定!”
“能不能把那个秘密告诉我?”我放开胆子跑到吴雅云面前,十分认真地问。
“恩,什么秘密?”吴雅云被我的突然袭击,搞得一脸茫然。
“你自己知道的那个秘密啊。”我继续认真地说。
“秘密?你说的我不太明白。”吴雅云脸上的茫然愈积愈深。
“你就说能还是不能?”我加紧攻势,追问到。
“你说的我真的不太明白,你总得先告诉我是哪个秘密吧?”此刻,吴雅云开始有些不耐烦了。要是换成别的修养不高的女生肯定会发火,要是你和她关系不好的话。
“你妈妈怎么把你生得这么漂亮啊?”我直接进入主题,不再和她兜圈子。
笑了,笑了,吴雅云清秀晰白的脸旁顿时飞红起来。
在一旁瞅着玉嘴含笑的吴雅云的陶冶,顿时心花怒放,表情欢娱,眼神尤为深情,就像饿狼看见兔子、饿猫看见老鼠、饿鱼看见虾米的那种眼神,总之,是一种猎人期待猎物已久的眼神。或许是热血上涌的缘故,陶冶竟不能自控起来,激奋异常地大拍一声桌子,说:“果然有用,此招甚妙!”
紧接着,引来的就是全班一群怪异的眼神......
“大哥,你不要想多了,真的。想多了的人往往都是自寻烦恼的人。你现在把那五块钱给我就可以了。其他的暂时都别想。”事后,我向陶冶追讨打赌时约定好的把吴雅云逗笑的功劳费。
陶冶耍无赖道:“给你五块钱可以,但情书必须帮我代写。”
看在五块钱的份上,我就自认倒霉,代他写了封情书给吴雅云。
信的内容只有如下一句话,刚好对得起陶冶那五块钱:
我知道,就算我坚持爱你一百秒,你也不会爱我一秒;否则,我一定会坚持爱你一万年,因为那样你就可以爱我一百年了,正好是一辈子的时间。
接下来就是坐等吴雅云回信了。可一连等了好几天都没半点动静。害得陶冶吃又吃不好,睡又睡不香,感觉父母赐给自己的生命,偕同某某教派预言的世界末日,一起进入了最后的倒计时。
又过了几天,吴雅云还没回信。陶冶能等得下去,我这个外人都看不下去了。我没再多想,直接跑到吴雅云的面前,问:为什么还不回信?吴雅云给出的答案差点令我晕厥:在十八岁之前,我不想谈恋爱。
我把吴雅云的答案向陶冶转达后,陶冶的思维转向飞快,还没来得及在失恋——实际上不该用这个词,因为人家只是拒绝了他的恋爱请求,并没有和他恋爱后再把他给抛弃了——的痛苦中沉沦、挣扎一段时日,炯炯的目光就瞄准了一个新的追求对象。那个女生的名字叫罗小妹,她的美称是校花。
据陶冶自己说,就在昨日罗小妹与他迎面而过时,一路对着他笑个不停。他想必那校花对他有意思。
没想到陶冶的主意早就打到了罗小妹的身上,只不过他的魔爪暂时还不敢向被学校的头号混混江波看中的女人延伸。陶在相思难熬之际及时求助于我。我坦言:要追,就直接去追,根本不用理会其他任何人的存在;要不,就忍让为上,死憋着,等江波追不上她,你再去追她。
“好!我这就写信给她。”陶认为既然人家对他有意思,那他也不能对人家无情无义。于是,立即写信给罗小妹,以此表明他俩心有灵犀。
有些事情,无论谁去做,它都是一件好事,比如捐助乞丐;
有些事情,无论谁去做,它都是一件坏事,比如落井下石;
可另有些事情,不同的人做,其性质或意义则各有不同,比如校草追校花,叫做门当户对——般配;而丑男追校花,则叫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虽然陶冶不是那种长得帅呆了的一脸明星相,但也不致于与丑男共舞。可在旁人看来,一个没钱没势的其貌不扬的书呆子追求校花,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没吃到天鹅肉的癞蛤蟆的命运往往会很惨,它会被表面强大而内心卑微的人长期定位在癞蛤蟆这个角色上,并且毫无进化的可能。而吃到了天鹅肉的癞蛤蟆的命运则会更惨,它会立马变成牛粪,反衬鲜花的那一坨牛粪。
很快,陶冶收到了罗小妹的回信,她答应了。这个事实,是出在陶冶的预期之中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的。
接下来的故事就像上演电视剧似的发展着:
开始几天,他们彼此见面还有一点不好意思。几天后,彼此之间有了一定的了解,朦胧的面纱被慢慢揭开,交往中彼此脸色中的羞涩也渐渐消退开去,陶便壮起胆来,要求罗小妹放学后坐他的单车回家。后来此事被江波觉察。江波凭什么号称学校老大?就凭他收养了一群大黄狗。可惜他只命令得了狗去咬人,却命令不了狗别胡乱咬人。江波自己尚未发话,那群黄狗便堵截在半路上,将陶冶狂咬一顿。要不是罗小妹及时抽身护着,恐怕陶冶这个护花使者,就要改收别人送他的花圈了。
第二天,罗小妹就差人送来安慰信兼分手信。信的主要内容是说,她之所以会答应同他的交往是为了气一气江波,之所以要气一气江波是因为她喜欢的人是江波,之所以喜欢江波却要气一气江波是因为江波太花心了,之所以要解释她答应同他交往是希望他能平静地接受分手。
陶冶受伤了,小伤受了一点点,大伤受的很深,——他的心受伤了。
在一个男人受伤时,另外一个合乎他胃口的女人的出现,是治疗他心痛的最好良药。
一个风雨欲来的下午,陶冶正悠哉悠哉地骑着单车缓缓向学校驶来,眼见一路的光明渐渐被黑暗所吞噬,地平线也已不再明晰,天生的好奇心驱使着他去探望天空的心情——天空四角的边沿垂陷了下去;引颈仰望,只有头顶一片灰蒙蒙的阴云还在凌空凸起,把整个场景拍摄下来,就是一只被放大镜放大了千万倍的小瓷碗,它一旦从天空中掉落下来,正好可以镇盖住整个城镇。陶冶揉揉双眼,脖子猛然一收缩,如同老鼠遇见猫,将恐惧全部写在了脸上。与此同时,坏天气也将幸福写进了他的心里——一个陌生的漂亮女生顶风站在校门口,目迎着陶冶的到来。
陶冶心中暗想:机会,来了!
作为朋友,我希望他快乐,但我不希望他因为追求不确定是否属于他的快乐而滑向痛苦的深渊。于是,我向他泼了盆冷水:你不会重蹈罗小妹的覆辙吧?
他信心满满地说:绝对不会!我相信自己的感觉。
我知道,同样的错误,陶冶不会犯第二次,可倘若说,爱美女也是一种错误的话,那他宁肯将错就错、一错到底。
自信让陶冶化心动为行动,他密托一位男同学四处打听那漂亮女生的姓名与班级。可惜由于提供的信息太少,不足以使探秘者的脑海中浮现出确切的图象,从而致使无果而终。
我一直以为我是他的好朋友、铁哥们,可每每只有当他遇到棘手难解的事情时,才会突然想起我们的友谊。
“哎,博声,帮我打听一个人的下落好不?”他面露一副欲要同我相亲相爱的神色。
幸在我早有准备:“想要认识美女,首先你就应该学会广交丑女,因为丑女往往能带你认识许多美女。”
“漂亮!”经我一点拨,他骤然意识到收集美女的资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于是决定招集几个丑女公开打探。
众人拾柴火焰高,事情总算有了眉目:女,初三(5)班,曹霞霞。
新的追求目标锁定了,现在只欠一封情书。和上次一样,他没要我代劳,自己亲自捉刀。
不过,却请我做了参谋。看过他的情书后,我突因中毒太深而扑倒在桌子上昏睡过去。原因归结起来,只有一点:装深沉。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情书的开篇语)
首先他应该在佛前乞求一下,让曹霞霞不知道席慕容是男是女,或让曹霞霞根本没看过上述诗句,然后再把“美丽”换成“帅气”,当成自己的独创。
装深沉这项竞赛就好比谈恋爱,一旦投入进去,便会忘记时间的存在。
人固有一死,可倘若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们可以合唱《死了都要爱》。(情书的结束语)
清醒后,我向陶冶陈清了其中的利弊,并建言道,干脆还是由我代劳,看在兄弟的情分上。
陶冶听后,激动地用双手来回推搡我的双臂,说: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我灵机一动,长袖一挽,旋踵间一封潇洒飘逸、热情洋溢的情书翩然出炉。紧接着,我叫他赶紧差人送过去。他连连点头,接过信后转身向门口飞奔而去,如同一只正被狼狗追赶的野兔,唰唰两声便窜出了教室。
谁知,那女生接过情书后,反应甚为轻松自如,双手一摊,对着送信给她的朋友说:没办法呀,谁叫我长得这么漂亮!
绝望了,陶冶的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三观瞬间坍塌......
女人可以给男人带来幸福。罗小妹、曹霞霞没能给陶冶带来幸福,倒把他培养成了一名杰出的哲学家,他感叹说: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对方的眼睛能够看到对方的内心世界,可是有时候,我们的眼睛却常常会产生错觉!
.......
关于陶冶后来的故事很离奇,他竟和吴雅云订婚了。
这是自陶冶认识雅云起,七年后的事。七年内,先是陶冶中考失利,没能考取省重点高中,而吴雅云虽然考取了省重点却去了私立高中,可刚入高三那一年,她却因感觉这个世界很虚伪而自动放弃高考外出打工,后来陶冶得知这一情况,后脚便旋即跟了上去,一起去了吴雅云打工的地方。打工期间,陶冶一直追求吴雅云,追了近三年,才稳定得手。得手前,陶冶的父母与亲友都以“没希望”或“不值得”为由劝陶冶别再痴心付出了。可在社会上历经几年锤炼后的陶冶,已由当年只追求相对更容易得手的女人的实利主义者,转变为宁肯吊死在一棵树上,也不愿意仰望整片森林的一根筋。现今他坚信:追女人,方法可以变通,但对象必须死守。于是,虽几经波折,可陶冶毅然勇敢进取于激流之中。
物象万千,世事难料。
有时,循规蹈矩总是会挫败连连,将错就错反而能歪打正着。这三年,吴雅云在与她的先后几任男友的分分和和中,历尽了世事沧桑、看清了社会本相,——真诚实在的好男人还是有的,最终因深感陶冶够可靠、够坚持,才决定一锤定下她的终生大事,将自己一生的幸福托付与陶冶。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常睡懒觉的老天爷终于开了一回眼,总算没让这个世界多添了一个失意的人,而少却了一个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