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回到了起点
1、 上一次的进展分享是在3月23日,上海浦东市监局与我沟通苹果愿意重置保修期,正在走流程,而且还会在苹果内部系统中显示,让我耐心等待。
2、 我在3月28日收到上海浦东市监局的回复沟通中得知,苹果是开具了保修凭证,但是上海浦东市监局不愿给我,而且认为责令整改已经结束,那案子就结束了,保修证明不会提供,具体回复也仅是苹果已整改。

浦东市监局认为整改了就结束了不需要保修凭证
3、3月29日收到苹果代理律师的微信回复,告知了重置保修期说明。但是不愿开具保修凭证,仅由律师口头说明。而且措词使用的是“顾客体验”和“特例维修”。难以让我信服和平静。

仅有的代理律师口头保修说明,要求开证明了但没有回复不理会
4、3月30日向上海浦东市监局和南京雨花台市监局分别做了投诉举报,内容如下:
1) 南京雨花台市监局举报详情:3月29日收到苹果代理律师的维修回复,告知了重置保修期的说明。其中涉及虹悦城的设备中(mac电脑屏幕和外接电池),仅有外接电池做了说明,简要概括如下“出于顾客体验考量,在7月12日为该设备提供特例维修”。举报内容如下:1、苹果电脑屏幕于2022年6月15日在虹悦城维修,保修期重置应截止到2024年6月14日,苹果拒绝该设备屏幕保修;2、外接电池在贵局的责令整改下,苹果阳奉阴违,以顾客体验和特例维修为说辞,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3、苹果拒绝开具保修证明,仅做口头答复,无法令消费者信服;4、即便阳奉阴违,使用苹果自己创造的词汇,也应在保修证明中备注说明效力等同于保修。特举报,恳请贵局严厉斥责苹果规避违法事实的行为和责难苹果阳奉阴违的态度;恳请贵局向苹果发出咨询函,要求苹果解释说明特例维修和保修的区别;恳请贵局要求苹果开具保修证明,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向南京雨花台区市监局举报详情

雨花台市监局之前对苹果做出限期责令整改的举报详情

对苹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详情1

对苹果行政处罚决定书详情2
2) 上海浦东市监局举报详情:3月28日收到浦东市监局对苹果案的回复,回复内容概括“当事人反馈上述两件产品已整改并延长保修期”,致电于贵局沟通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已经整改,就算是结案了,不能告知具体的保修时间,也不会开具保修证明”。3月29日苹果代理律师回复保修重置说明,概括为“出于顾客体验,提供特例维修”。举报内容如下:1、苹果拒绝出具保修证明,仅通过律师口头说明,难以让消费者信服;2、外接电池在贵局的责令整改下,以顾客体验和特例维修的说辞,逃避违反三包法的事实;3、即便使用苹果自己创造的词汇,也应在证明中备注效力与保修相同;4、拒绝向消费者出具苹果保修凭证,以苹果已经整改为由就结案。偏袒苹果,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执法机关的信条,恳请贵局公平正义合理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具保修凭证,让消费者信服;5、恳请贵局严厉斥责苹果规避违法事实的行为和责难苹果阳奉阴违的态度;6、恳请贵局向苹果质询保修和特例维修的区别。

向上海浦东市监局举报苹果开具保修证明的举报详情

上海浦东市监局向苹果开具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上海浦东市监局向苹果开具的行政指导书
5、面对目前进展,我表现出了十分悲观和消极的情绪。因为我真的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了。也不知道我到底维权干什么,这么折腾自己,面对大象一样的苹果,我像一只小蚂蚁一样卑微的走着诉讼流程和行政流程。但耗死你的也是这些流程。尤其是最近刚刚看到了关于苹果的新闻报道,西电捷通和苹果的专利侵权纠纷案被最高院列为了典型案例,七年的时间耗费无数,只为了拿回应得的专利授权费,本来一个案子就能结束,被苹果的拖延的诉讼策略硬生生打成了九个案子,耗费七年时间,直到专利授权过期了才结束纠纷。胜了苹果但也伤了自己。
6、后期的展望,与苹果的纠纷一共三件设备,分别是一台电脑的屏幕和键盘,两块外接电池。
1) 电脑屏幕,重置保修的时间应为2022年6月15日起到2024年6月14日止,苹果拒绝重置保修期,正在向市监局投诉举报,得不到的福,就只能诉讼,但是诉求的保修期也仅剩两个月了;
2) 电脑键盘,法院判决书中的重置保修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起到2024年11月6日止;但是电脑的键盘在一审结束后,又维修更换过一次,时间是2023年5月27日。显然,苹果如果出于真正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和遵守法律法院的精神下,应当将键盘按照最后一次维修的时间重置保修期,但是,苹果只为诉讼拖延,我依然需要再次提起诉讼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键盘的保修时间到2025年5月26就截止了。
3) 两块外接电池,第一块已经在二审判决之前就到期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灭失了。上海浦东市监局出于消费者权益维护,要求苹果延长了损失的保修期,到6月9日截止,仅剩两个月有效期。我不知道怎么计算的,但是如果主张损失的保修期,还需要再次诉讼。第二块作为间接证据的外接电池,在雨花市监局的责令整改下,保修期应到2023年7月12日截止,还剩三个月有效期。但是苹果对于这两块苹果不愿意开具保修凭证,仅口头说明,无法令消费者信服。而且苹果使用了顾客体验和特例维修的说辞,阳奉阴违,规避违反三包法的事实。
4) 后期如果积极面对的话,还需要向法院诉讼苹果损失的保修期应当延长的一案,还需要向法院诉讼苹果电脑屏幕拒绝重置保修期的一案。陷入了苹果最希望看到的循环诉讼和案中案,还需要至少两场诉讼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又回到了原点,又需要重新面临15个月的维权困境。
7、面对上述困境,真的很累,也真的很悲观和消极。首先是时间成本,付出太多了,一只小蚂蚁无法撼动大象;其次是行政机关的被动处理,处理消费者维权,多次重申的要公平正义多次表现的出的无奈和失望,也加剧了维权的困难;最后是苹果的拖延和回避的策略,循环诉讼和案中案是苹果最愿意做的事情,宁愿把钱花在律师费上,也不愿与消费者妥协和沟通,宁愿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也不愿服从和尊重法律法规,令大部分消费者小公司无法与苹果做出公平的对抗,只能选择放弃。
综上所述,面对现在的进展,我很无奈和失望。因为给我的时间不多,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帮我延长了半年的保修期,那真的是根本没有现在维权过程。一个设备保修期也仅有1年,而我却消耗了15个月的时间维权,这已经很感谢法院了。但是我想呼吁行政机关,正视消费者维权的困难和悲观态度。也请重视这些大公司的违法成本的低廉。我希望我的案子能够让行政机关有所觉醒,重视消费者权益,在执法力度上倾向于消费者,而不是被动处理,追求消费者和大公司之间的“公平”,蚂蚁和大象无法公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各类三包相关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其一大部分要义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但还有一部分要义是约束生产者和销售者,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这也是立法的初心和本意。因此也鼓励消费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监督,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消费者还需要行政机关的支持。谢谢。这声谢谢很无力很渺小很苍茫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