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折磨妇女的刑具是相当的残忍,在这个男权为主的社会里,如果女人犯上 “淫罪”,那是相当的悲惨。如果用起刑来让人是生不如死,所以现代的女人可是幸运多了。
在古代如果妇女犯“淫罪”,就用木驴,木驴又称刺马,将女人半赤裸下身绑坐木驴上钉尖,插入女人下身,游街示众,极其残忍。木驴有许多种样式,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下身。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而在沙俄时期,对女性的摧残也是相当残忍,不过他们是用来惩治所谓的女巫,所以被命名为 女巫的椅子:女巫的椅子是审判“女巫”和“巫师”的刑具,椅子背部和扶手都有钉子。 行刑时,犯人会一丝不挂地坐在“女巫的椅子”上,饱受背部和扶手上的铁钉刺入身体的巨大痛苦,手腕和脚踝则被*铐手**牢牢铐住,整个行刑过程有时会超过24小时,但即使这样,一些犯人还是挺了过来,拒绝招供,这个时候,行刑者会将犯人的拒不招供视为其使用巫术的铁证,而后对其处以死刑。
鉴于“女巫的椅子”能够带来的令人难于忍受的痛苦,当时的很多犯人一定在坐上“女巫的椅子”后乖乖招供。如果被怀疑是女巫或者与恶魔达成同盟,等待他们的将是这种可怕的刑具。 行刑时,犯人会一丝不挂地坐在“女巫的椅子”上,饱受背部和扶手上的铁钉刺入身体的巨大痛苦,手腕和脚踝则被*铐手**牢牢铐住。 个行刑过程有时会超过24小时,但即使这样,一些犯人还是挺了过来,拒绝招供。 这个时候,行刑者会将犯人的拒不招供视为其使用巫术的铁证,而后行刑者会用火盆加热铁制的椅子,通过让犯人“品尝”烧伤之苦,提高其招供的可能性直到其完全招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