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孙海洋寻子的后续,被拐的孙卓选择回到养父母的身边,再到符建涛希望亲生父母给养父母出具谅解书被拒绝,好像很多被拐卖的孩子在亲生父母找到后更偏向选择养父母,让一众旁观的人们感到十分失望。

相信大家都看过亲生父母声泪俱下的讲述自己寻子的痛苦,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深恶痛绝,尤其是所谓的“养父母”更是人贩子的帮凶,没有买就没有卖,“买孩子”才是造成那么多家庭支离破碎的罪恶根源。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拐卖儿童犯罪应否买卖同刑的问题又一次被置于舆论场聚光灯下。有人说“要照顾被拐孩子的感受”反对,也有说“要给亲生父母一个交代”支持,各有各自的看法与观点,可是基于现实情况,真的能给大众一个公平的交代吗?
不能!
虽然近年来,国内法律一直表达严惩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的鲜明导向,在2015年将不虐待不阻碍解救的收买者从“可以不追究”改为“可以从轻”,进一步强化制裁手段,但还是无法做到理想化“买卖同罪”的刑罚。
首先,站在被拐卖的孩子视角考虑,大多被拐卖的时候根本不记得事情,突然知道自己是被拐卖的受害者之后,一方是多年来以为是自己亲生父母的“买家”,另一方却是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亲生父母,在巨大的冲击下,相信大多数孩子都会选择养父母,毕竟有感情基础,无法割舍。

如果买卖同罪,就意味着突如其来的陌生人把自己的“父母”送进了监狱,尽管陌生人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是没有丝毫的感情基础,会不会对他们产生恨意?如果因为这些问题不认自己,是不是对亲生父母的二次伤害?
其次,再站在买家的视角考虑,有些人愚昧无知,本来是不知道买孩子是违法行为,如果买卖同罪,买家知道自己是犯罪行为,会起到震慑作用减少买孩子的行为发生。
还有些人可能会知法犯法,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还是不顾一切要买个男孩“传宗接代”,如果买卖同罪,知道自己的后果,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进行虐待,甚至是杀人灭口,都是可能发生的。

本来是为了买个孩子,如果孩子被找到之后自己还要和人贩子同罪,孩子还在买家手里,会不会出现难以想象的后果?绑架、杀害?我们还能看到现在如此感人肺腑的认亲场面吗?
对于亲生父母来说,只有买卖同罪才对得起多年寻子走过的艰辛路,这么多年,在寻找孩子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自己孩子是否受到虐待,会不会被杀害的担惊受怕中度过,个中滋味只有自己了解。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买卖同罪何时才能实现,我们不得而知,理想化刑罚还有更远的路要走,不过法律一定会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校正,所有的讨论与争议都是为了公平公正。
希望孙海洋、符建涛等事件可以成为法律完善的催化剂,早日达成“天下无拐”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