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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君给大家整理了
光明最新招聘信息
多个岗位虚位以待
赶紧去了解下~

01
*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般专干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9日。
2.报名资料:
(1)《*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上电子认证);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3.注意事项:《*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4.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类型+考生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考*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有关岗位的,报名邮箱地址:qwdx@szgm.gov.cn,报名联系电话:13537787006,联系人:李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委*党**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3月28日;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委*党**校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考生放弃聘用入职的,由光明区委*党**校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四)本公告由*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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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公开招聘特聘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特聘专干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区委政法委2024年4月公开招聘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产党共**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或被开除中国*产党共***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4月12日下午18:00 (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特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及本人签名扫描版)(附件2);
(2)《光明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特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电子版,非扫描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验证学历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学位报告);
(6)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签名扫描版)(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扫描版)(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如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文字材料主笔经验,需至少提供2篇由本人主笔的机关单位综合文字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zfw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4.报名咨询电话:麦先生,0755-8821012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截止前一天;
4.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报名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开展,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体检
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国内任意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委政法委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光明区委政法委将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资格复审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共中**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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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名一般类岗位专干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一般类岗位专干3名,具体要求详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4月19日, 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4月19日24:00 。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扫描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电子版+扫描件(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
3.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7)。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仅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3256466,联系人:刘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772,联系人:黄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4月1日。
2.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40%+面试分*60%计算。总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高于等于75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的6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相应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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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
编辑:李可
校审:靳峰 陈圆圆 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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