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三等功奖励标准 (衡水公安最新任命调整)

衡水市公安局严打,衡水公安最新任命调整

为进一步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对公安队伍的激励引导和典型示范作用,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日前,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等规定,研究制定《衡水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表彰奖励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注入强大动力。

发挥制度功能,确保“奖当其用”。在制定《细则》过程中,牢牢把握政治导向,突出政治引领。从目标上,明确表彰奖励工作要服从服务工作全局和中心任务;从原则上,明确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绩施奖,统筹战时平时,科学准确评定奖励、确定等级,做到功绩相当;从程序上,明确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贯彻群众路线,聚焦实战一线;从结果运用上,明确保障物质奖励待遇,并将立功受奖作为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年度考核、典型宣传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倾斜基层一线,确保“奖当其人”。《细则》树立重基层、重实战、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扩大受奖群体的覆盖面。本着“有功就有奖、有实绩就有表彰”的原则,明确提出注重倾斜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原则上,基层单位和基层民警受奖数量分别占年度同类受奖总数的85%以上,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从严把握记功奖励,把表彰奖励项目最大程度用在一线、用于民警,让长期扎根基层、肯干事有实绩的优秀民警得到及时认可,切实增强民警的获得感、荣誉感。

科学精准施奖,确保“奖当其功”。《细则》突出标准化、规范化施奖,明确了记功、申报荣誉称号、表扬通报、嘉奖令、贺电(信)等多类表彰奖励形式。同时,本着奖励比例和等级的科学、平衡、合理分布的原则,对公安机关奖励活动实行动态额度管理,严格控制高等级奖励,用足用好三等功、嘉奖及通报表扬奖励。《细则》明确要求突出荣誉积累,日常申报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一般应有下一等级的奖励或同等荣誉,并做出新的成绩,有效确保授奖工作的连续性。

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奖当其时”。《细则》对表彰奖励的项目数量、条件标准、提名推荐、申报审批、办理程序等作了细化规定。坚持民主原则,对奖励申报和审批,规范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程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民警意见,确保把真正优秀的集体和个人遴选出来;坚持规范原则,实行层层把关、逐级审批,严格执行奖励考核、审核、公示制度;坚持及时原则,日常记功奖励每季度集中一批次,战时记功奖励适当简化程序,突出快评快奖,及时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和“正能量”效应。

(作者:张建林、英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