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上有各种各样的“规范”。规范是各种科学技术、各种工程经验的总结,依据规范行事有不少便利之处,本来也难说其非,但过了头,动辄以“符合规范”作挡箭牌,就不符合“实事求是”的要求了。事实上,这也是影响工程创新的一个方面。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改变的。但规范是人的“专利”——规范的创设过程是与人们在实践中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过程紧密相关的。人们在认识规律、掌握规律基础上,创设了规范,再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使用规范,满足人们自己的需要。
不可避免地,规范成为一种限制,但是又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限制。规范毕竟不是规律,人所创设的规范,不可避免地要打上主观的烙印。规范既可能由于正确地反映了客观规律的要求而具有合理性,同时也可能由于没有真实地反映客观规律而丧失合理性。因此,保持对各种规范的清醒认识,保持人们对于规范的主观能动性,既遵从规范,又高度警惕,不盲目地把规范当规律,才是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发展创新的正确态度。
简单地来讲,建议遵从*瑞环李**同志1984年10月10日在天津市规划设计工作会议上讲的:“有人问,规范、规律究竟谁大?我的回答是,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但归根结底规范要符合规律,反映规律。违背客观规律的规范,不管是哪里通过的,都应该修改。”
工程既然介于科学和艺术之间,科学造就的功能美和艺术创作的景观美就应该是统一的,不可偏废的。过去经济不发达,捉襟见肘过日子,或者说人穷“志”也短,对于景观美重视不够是事实,可现在有条件了,很重视却不得法也是事实。

抄录几段《辩证法随谈》(*瑞环李**)中的文字来说明。
“建筑首先是物质文明建设,必须注意其使用功能;同时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注意其艺术、观瞻功能。”
“设计应该注意这样几点:要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同时讲究观瞻,使建筑物在造型、色调等方面体现民族文化的传统特色,给人以美的享受;要把个体建筑同群体建筑协调起来,做到高低有别、错落有致、统一多样,形成好的街景;要改革不合理的设计规定和标准,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多快好省。”
“建筑必然受到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的制约,因而总是带有时代的特征;建筑特别是一些重要建筑有着较长的寿命,它将留存于未来,又影响着未来。建筑师必须对历史负责,对祖先负责,对子孙负责,重视保护前任遗产,努力给未来创造财富而不是留下包袱。”
“什么叫水平高?把美观、适用、省钱结合得好才是水平高。好的建筑师不在于多花钱,而在于花同样的钱却能做到更美观、更适用。”
“目前很多设计单位‘只管设计,不管经济’。‘设计一条线,投资几十万’。如果在设计上认真抓一下经济效益,在节约上下功夫,省下的钱将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现在规规矩矩、大大方方的楼太少,异型的太多,但异型又‘异’不出个样来,真能够像悉尼歌剧院那样‘异’出模样来,给人一看就是个怪楼,那倒也是个东西。”
“大多数建筑还是得规规矩矩、大大方方,才能延年益寿,站得住脚。中国的旗袍,多少年了?”
“有人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各有各的看法,你喜欢灰的,我喜欢黑的’。这话从根本上否认了规划设计的客观标准,否认了这是一门学问。如果是专家说的,也就否认了自己的专家地位。”
这是拿建筑美观说事儿,事实上可以由此及彼,推知到方方面面。工程设计的任何诉求,都是多因素中求平衡。既是平衡,就不能否认客观标准。过分强调主观因素,必然会对客观标准的认知造成干扰。对客观标准的把握是不容易的,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完善决策程序,高度责任心是条件。盲人摸象,能不能摸出个“样”来是对集体能力的考验。
本文刊载 /《大桥养护与运营》杂志 2019年 第3期 总第7期
作者 / 克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