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母亲在网络发声称,自己年仅3岁的女儿,被隔壁蛋糕店的店主,哄骗到2楼进行猥亵。
3月29日,女儿早上起床后,说“下身很痛,肿的厉害。”她立即给女儿检查身体,发现女儿下身确实又红又肿。
作为母亲的潘女士立*报马**警,并且孩子指认了2楼的案发现场。孩子说“多次被带到楼上,脱了裤子。”

甚至还被扇巴掌,踢了几脚,甚至被恐吓,把袜子塞进了女儿的嘴里。小孩子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在警察的陪同下,他们带孩子一间一间店铺寻找,最后女儿指认,事发地应为隔壁蛋糕店二楼仓库,“他们仓库是不对外开放的,而且是那种折叠的楼梯,不用就拉起来。”
所以潘女士更加确定蛋糕店主就是侵犯自己女儿的恶魔。

潘女士表示,事后曾将多人合照拿给女儿看。
“我问孩子哪个是脱你裤子的,她一下就指出来那个老板了。”但当潘女士带着孩子到派出所时,派出所一次性提供了30张大头证件照让孩子指认,。
女儿说“妈妈我认不出来。”
在这期间,自己多次联系警方,却被以各种原因推脱,迟迟不予立案。自己无奈之下才选择在网络发声。

希望帮忙扩散,早日引起重视。
这位母亲还贴出了自己女儿诊断书。
诊断书显示,经妇科检查,女儿外阴红肿、充血,有大量白色分泌物,阴道炎检查阳性异常。
另一张门诊病历则显示,初步诊断为肛裂。
事发后,潘女士回忆,“其实在3月23号的时候,孩子大便和情绪都有异常,排便很用力,有几次*裤内**黄黄的,有一丝血,但当时没有往那方面去想。”

自己询问女儿。把自己能想到的可能都问了一遍。“在这里被脱了裤子吗?”
“是的。”
“有没有摸你屁屁啊?”
“摸了。”
“有没有亲嘴巴?”
“亲了。”
潘女士心急如焚,失去了理智,在接到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潘女士开始在业主群请求大家帮她伸张正义。

然而,蛋糕店主明确表示自己没有猥亵潘女士的女儿!更是贴出了自己事发当天在外地的乘车证明。
但是潘女士依然不依不饶,冲进蛋糕店拍视频,引导网友网暴店主,导致店主经营的网络店铺倒闭。
5月8日,店主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女士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潘女士依然我行我素,在网络上传播不实信息。

引起了巨大关注。
7月11日,无锡警方对此事进行了详细的通报。
第一,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就实地走访勘探,陪同女童去医院检查。
第二,提取女孩内衣进行检测,未检测出男性DNA
第三,组织法医、妇儿科专家、心理学家会诊,诊断为幼儿外阴炎,心理学家认为,3岁儿童不具备完整的自述能力,容易在外界引导下做出“有”或“没有”的选择性回答。
第四,女孩到蛋糕店指认,询问时,状态稳定、行为正常,未表现出任何抵触、抗拒情绪,不符合遭受性侵后的应激反应。
第五,肛裂诊断时间为4月18日,排除在3月29日之前形成。
第六,监控未被修改或删除。
调查认为,女孩未被人猥亵,蛋糕店主无违法犯罪行为,对该报警不予立案。

然而,潘女士在警方详细的调查之下,依然坚信女儿被店主猥亵,作为一个母亲,这种反应可以理解。
但是,潘女士不应该大肆宣扬警方不作为,更不应该将蛋糕店主置于风口浪尖。引导网暴。
小孩子的皮肤娇嫩,在大便时候用力或者大便过干都会导致肛裂,这位母亲没有重视,反而是把责任推给他人。
引导女儿做出引诱性回答,对蛋糕店主的名誉做出了极大的损害。
更是伤害了警方的公信力。
然而,网上还有人觉得潘女士做的正确。为潘女士开脱。难道潘女士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可以因为她是个母亲就逃脱惩罚吗?
潘女士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不知道她最后会不会受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