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 (珠海企业年度报告)

@珠海市经营主体

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度报告开始啦!

为帮助各位老板,小编准备了年报指南

赶快收藏起来吧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谁要填年报?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为“经营主体”)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何时填年报?

(一)经营主体年度报告时间为 2024年1月1日 6月30日

(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时间为 2024年3月1日 6月30日

年报填报内容有哪些?

经营主体采取自行填报的方式填报年度报告。填报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党**建信息和社保信息等(根据经营主体类型不同,填报信息内容略有不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海关管理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大型企业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当分别填写对应的表格。

在哪里填年报?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登陆方式:

1.网页版年度报告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https://ssgs.zhuhai.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后,再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多报合一)”,登录“珠海市多报合一年度报告系统”,按相关表格要求填报年度报告。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2.手机APP年度报告方式。通过手机*载下**“粤商通”手机APP,点击“企业年度报告”进入“年度报告填写”,登录后按相关表格要求填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登陆方式:

1.网页版年度报告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https://ssgs.zhuhai.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后,再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多报合一)”,登录“珠海市多报合一年度报告系统”,按相关表格要求填报年度报告。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2.手机APP年度报告方式。通过手机*载下**“粤商通”手机APP,点击“企业年度报告”进入“年度报告填写”,登录后按相关表格要求填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3.微信公众号年度报告方式。关注“珠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服务”进入“年度报告填写”,登录后按相关表格要求填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4.纸质年度报告方式。到辖区市场监管所领取纸质年报表,填好年报相关内容后,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报。

自行公示信息包括哪些,不公示有哪些后果?

企业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数据。

企业在上述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向社会公示,不公示也可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哦。

登陆界面来啦: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年度报告修改事项。年度报告报送后,如有错误或变更,可在2024年6月30日前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或粤商通APP进行变更修改,变更修改内容和理由在年度报告中列明并公示。超过年度报告期限的,经营主体不得再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进行修改。

(二)经营主体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三)经营主体报送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费用。

(四)6月30日后,大型企业履行支付义务,允许对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进行修改。

(五)如需了解网页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纸质年度报告等年度报告方式的填报流程、操作说明及常见问题,请关注珠海市场监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查看。

(六)年度报告咨询电话。经营主体年度报告业务咨询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海关管理企业业务咨询电话:12360(拱北海关);外商投资企业(机构)业务咨询电话:0756-3368552(市商务局);技术咨询电话:0756-2622353(QQ群:669111795)。

未填报年度报告有哪些后续监管?

(一)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经营主体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检查发现经营主体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逾期未填报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依法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依法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三)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此外,小编提示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

如果不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

后果很严重哦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新《公司法》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的规定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 罚则 内容。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第二百五十一条 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 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

......

再次提醒: 认准管网,谨防诈骗

请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官网网址:https://ssgs.zhuhai.gov.cn/

官方短信示例: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 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经营主体

应尽的义务

还未年报的企业

赶快行动起来吧!

珠海市商事主体年报,珠海企业2023年工商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