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3年1月张三个人将自己的机器设备租赁给甲公司,年租金为5.05万元,租赁期一年,该地区对该个税不核定征收,采取查账征收,请问张三2023年1月去税务局*开代**机械租赁发票5.05万元需要缴纳多少税款呢?
1、增值税
张三个人去税局*开代**机械租赁的发票,能否开具专票呢?
其他个人(即自然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得*开代**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他个人出租或者销售不动产除外。
也就是说个人除了不动产租赁之外的其他业务,不得申请*开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能*开代**普通发票!
增值税=50500/(1+1%)*1%=500元
2、城建税=500*7%*50%=17.5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第一条的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享受免征。
所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印花税:
财产租赁的印花税为千分之一,
印花税也是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六税两费的减免,
印花税=50500*0.001*50%=25.25元
5、个人所得税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个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不含增值税)-① 准予扣除的项目-② 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③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关于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有关税、费的次序问题,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上述公式中的扣除项目为依次进行扣除。
根据上述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中的项目逐个解释一下:
① 准予扣除的项目: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等(如: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等)需提供完税凭证才能予以扣除。
② 修缮费用:指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不够扣除的,准予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③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分以下两种情况:
每次收入≤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减除20%的费用。
故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按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具体分两种情况:
<1> 每次收入≤4000元,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 每次收入>4000元,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根据以上公式:
按照50000万元的不含税金额计算出每个月的收入是4166.67元,是超过4000元的,所以减除20%。
个人所得税=(50500-500-17.5-25.25)*(1-20%)*20%=7993.16元。
那我们将数据更改一下,如果年租金是4,04万元。税费又是多少呢?
增值税=40400/1.01*0.01=400元
城建税=400*7%*50%=14元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免征
印花税=40400*1/1000*50%=20.2元
个人所得税=(40400-400-14-20.2-800*12)*20%=6073.16元
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
在税务系统里代扣代缴个税的时候,如果一次性代扣4.04万元个税,计算出来的结果是
=(40400-400-14-20.2)*(1-20%)*20%=6394.53元,也就是系统会扣除20%的减除费用。
和我们的上面计算数据是不一样的,因为系统上面的所属期是1个月而不是12个月。会按4.04万元去选择减除20%费用,所以要按月开发票,按月报个税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