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病难、看病贵
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
好消息来了!
近日,安徽发了两项医疗大礼包

01
安庆等十市明年试点“按病种收费” 9类21个病种纳入试点
近日,安徽省物价局、省卫计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公布《按病种收费改革指导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 在安徽10个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急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9类21种病种将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

安庆等10市作为试点城市

根据《意见》
2017年1月1日开始到4月30日前
我省宿州、淮北、芜湖、淮南、滁州、宣城、安庆、六安、池州、蚌埠
10市选择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9类21种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
9大类病种

这9大类包括
结节性甲状腺肿、急性单纯性阑尾炎、
腹股沟疝、下肢静脉曲张、
胆囊结石、自然临产阴道分娩、
计划性剖宫产、子宫平滑肌瘤、老年性白内障。
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其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疗耗材等费用。医院不得在规定的病种收费标准外加收费用。
这项改革旨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医药费用,减轻患者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指导意见》明确了按病种收费的实施范围和补偿政策。规定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诊并纳入国家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实行按病种收费。其中,每个病种按临床路径管理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完成按病种收费的比率要达到70%。未纳入或者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仍实行按项目收费。纳入按病种收费试点的病种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并将病种的收费标准作为基本医保(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的定额标准。
省、市、县三级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分别规定本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基金支付和个人支付的标准。
那么按病种收费,到底怎么收?

省物价局介绍,收费参考医院前三年各病种平均费用,按临床路径科学测算,扣除临床路径以外发生的费用,制定按病种收费的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完善。同一病种在不同等级医院的收费标准应该保持合理差价。
《指导意见》要求有关医疗机构,要对接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国家诊疗技术规范,不得简化诊疗过程或分解住院次数,确保医疗服务质量。要尊重患者知情权,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要将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规范、使用药品及耗材、进入和退出机制告知患者。要建立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将按病种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等相关内容,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02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启动实施 明年底前在安徽全面运行
近日,人社部对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行部署,我省成为首批启动该项工作的22个省份之一。

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于2016年底启动
2017年开始 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年底 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
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异地就医信息系统联调测试,改善社会保障卡用卡环境,建立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和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库,进行跨省医保费用测算。

接下来,将继续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建立异地就医资金管理机制,根据历年跨省异地就医医保基金支付情况,完成预付金测算及申报;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培训,组织各医保经办机构和联网医院学习掌握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和经办规程;将异地就医与推进分级诊疗相结合,保障参保人员合理有序就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序时进度安排,我省将逐步开通全省各统筹地区上线运行,到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很便民的举措喔!

要不要点个ZAN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