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内与别的男人同居 (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女的最后下场)

林子的母亲宣布:和她断绝母女关系。

原来林子执意要和男人离婚。所谈无果后,她搬离了自己的家。这可气坏了她的母亲,说:“事情还没说清楚就擅自离家跟别的男人住在一起,这是不可原谅的。”还说,“从未养过这么淫乱的女儿。”

言来言往,不光是母亲,就连兄弟姐妹都没有给林子一个好眼神儿。观念里,家里出现一个“淫乱”的女儿,家人出门抬不起头,无疑给祖上蒙羞。

一个背叛婚姻的人,就像得罪了整个世界。

林子说她不怪母亲,是自己把母亲的心伤透了。母亲是个要好儿要面子的人,而自己又不能把离婚的原因堂而皇之的摆在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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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渣?还是给自己的爱情找个家

林子的丈夫是个有知识又多金的男人,人长的也不赖,外表看起来无可挑剔。很讨母亲的喜欢。

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优秀的另一面隐藏着欠缺。在处理夫妻私情上,男人比较冷漠。换句话来说,结婚多年,他们之间只有夫妻之名,很少有夫妻之实。

这难言之隐是外人所不不了解的。当然,林子的娘家人也不知道他们的关系有多糟。因为他们在众人面前表现的是一副夫妻关系和睦的假象。

38岁的林子还没有孩子。她对两家亲朋好友的催促,是这样说的,“那个人热爱工作,孩子的事就只能往后拖了。”“那个人”指的是自己的丈夫。

事实上,是两人长期的性格不合,导致夫妻之间长期过着无性的日子。

终于,林子的数夜未归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平静。

男人在骂完林子是“肮脏淫荡的女人”后说:“你做的事,我全都知道。对象也好地点也好,我统统知道!”

错在自己,林子也不辩解。通常是,发现女人出轨了,男人咆哮或是动手打完女人之后,就会“离婚。”而林子的男人是个例外。

关键是最后一句,男人说:“我恨你,但你别想离婚”。

明知妻子在自己头顶种了绿草,又不离婚。说白了,他要报复。要把妻子牢牢套在婚姻的枷锁里。在他看来,只要不离婚,妻子不管做的多出格,完了就得回家。

*绑捆**的夫妻也是夫妻。不管是不是掩耳盗铃,至少形式上还算。这算不得好汉的行为惹恼了林子。她搬出来和另一个男人同居了。

按常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是个要面子的男人也会放手了。有意思的是,男人又搬出来他的老丈母娘。林子的母亲威胁女儿:如果一意孤行就断绝母女关系。

从世俗道德和伦理方面看,林子的行为是有违良俗的。但从林子的角度来说,长期的无性婚姻,缺的还有爱,是没有坚持的理由的,分手是最终的结局。

一方要离婚,一方不放手。在多金好丈夫的深情人设下,林子是淫乱的,是被唾弃的。

是渣?还是给自己的爱情找个家?婚姻里,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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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报,阻挡不了离开的脚步

母亲的参与没有扭转林子要离开的决心。她没有参加母亲提出的“三人会谈”。

所谓的三人会谈,就是把有纠纷的夫妻两人叫到一起,母亲在当中给他们做调和。

母亲一再强调,女儿是被身体牵着走的。她的观点是,“夫妻都是看着稳稳当当的,两口子能在一起吃饭就行了,什么情不情爱不爱的。”

虽说是母女,但这也是很难进行的对话。无法谈不下去。因为她没法和母亲解释自己的婚姻生活。为此,母女二人闹得不欢而散。

一招不行,再来一招。

丈夫给与林子交好的男人所在的公司写了一封信。大意是:男人拐了别人的老婆,以欺骗胁迫的手段与他人的老婆同居。造成了他人家庭的解体,使忠厚老实的丈夫蒙受巨大的身心痛苦。

信中还写明了同居屋的具体地址和门牌号和他们在一起的不雅照片。

信中写到:让这种卑鄙无耻之徒居于要职、委以重任,公司的经营姿态都让人产生怀疑。最后,明确要求开除男人。

信中的内容说对了一点儿,同居是事实。但,不存在胁迫,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

不得不说,这封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了不连累公司,男人的公司以业务拓展之名,调离了男人的职位。

原先的工作没了。名声毁了。男人向公司辞职了。只是这些也没有让林子回归家庭。他们离开了人们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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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普通的生活剧。剧中没有赢家。丈夫处于报复,牵住妻子离婚的脚步,不惜动用娘家人的力量。无果的情况下,又爆料了另一个男人。这是《失乐园》中的故事。故事的结尾是,在人们的质疑声中,林子和男人以“爱”任性的方式殉情了。只是,任性的方式有些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