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新闻记者 杨芹)12月22日,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市总工会副主席陈育妹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宿迁市总工会为职工创业创新项目*款贷**补贴利息或保费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助力解决广大职工在创业创新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难题,降低他们的创业成本。

创业扶持是工会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大对职工创业创新扶持的力度,市总工会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创业创新项目提供小额*款贷**并补贴利息或保证保险费。市总工会每年预算100万元,用于贴息或贴保的专项经费支出。

该《实施办法》亮点纷呈——
在*款贷**额度方面,一般不超过10万元;但申请人如果是县(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元,体现了鼓励先进的原则;为了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办法》规定各级劳动模范在乡村振兴中创办扶贫项目、为经济薄弱村创收、实现村民家门口就业增收的,*款贷**额度由市总工会*党**组会研究决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贴息或贴保费方面,规定市总工会为职工创业创新项目*款贷**补贴利息或保证保险费(贴息或贴保费只能选择一项),按合同确定的*款贷**金额补贴3.75%的年利息或保证保险费,贴息或贴保费的期限最长为2年;但是对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发放的、金额10万元以下的创业创新项目*款贷**,按照*款贷**合同签订日的*款贷**利率或保险费率全额贴息或贴保,全额贴息或贴保费的期限最长为2年。
职工申请创业创新项目*款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记录;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具有正在实施的创业项目,经营满6个月以上,申请的*款贷**仅用于创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等生产经营活动;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截至目前,已办理职工创业创新*款贷**72笔,发放*款贷**金额720万元。“创业扶持政策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好政策,希望这项好政策能惠及更多的人,也希望有更多的金融机构与工会合作,帮助更多的职工实现创业的梦想。”陈育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