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为人者应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庭审分两天进行,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法院于6月17日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案件虽然已有阶段的判决结果,但难以平民愤。因为他触碰了人心基本善的底线、基本伦理纲常的遵守。生而为人,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才配为人。

应有所为-应有所追求,求得后反哺社会

每个人的人生终极目标都是获得幸福,获得幸福的方式就是要不断的去追求自己的目标,每个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都有所追求,只是有的人实现得比较快,或者本身拥有的资源比较多,出生可能就拥了别人几辈子都奋斗不来的财富,还有人靠着自己的实力及运气,年纪轻轻就已经名利双收。而真正的幸福不是自己获得什么,而是你能帮助多少人,能给多少人带来价值。所以,这些功成名就的人,如果已经实现的财富的目标,更有资源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从而获得更多的尊重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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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有所追求,求得后反哺社会

有所不为-敬畏基本的法规,自律才能自由

有钱能使鬼推磨,也可能会暂时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但你终将受到最终正义的惩罚,良心的谴责,亲人的远离,世人的唾弃。

用钱可能让你获得了从轻处罚,可你内心就真的平静喜乐了吗?你给幼小孩子造成的一辈子都磨不掉的心里伤害,你给女孩子家庭造成一辈子都挥不去的自责,你给世人造成了对社会秩序不信任及公正质疑,你让家人再也抬不起头,你让你公司的员工身为公司一员而感到耻辱……良心会安吗?

我们今天的自由不仅是身体的自由,更包括心灵的宁静。而拥有这些自由,前提是对维护社会安全、公平的基本法规的敬畏。心有敬畏,才能自律,才不会依仗自身的财富为所欲为,无所顾忌。

敬畏法规,心有所忌,自律才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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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法规,心有所忌,自律才能自由

有所不为-赚钱的底线,不能助纣为虐

“王振华的辩护律师,是目前中国最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一,非常擅长做无罪辩护。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团辩词,‘之所以发生今天的事,完全是9岁女孩和她的家人想诬陷王振华,想挖坑来给王振华跳,而且他们还表示,9岁女孩阴道虽然有撕裂,但那不是新鲜伤,而是旧伤,所以他们表示,这个9岁女孩之前就有过*生活性**。’

身为律师,为一些嫌疑人做辩护可以理解,毕竟人人都有辩护的权利。但是为了钱,就放弃辩护底线,公然撒谎,公然颠倒黑白,这就是一种极大的恶了。“

我们尊重专业人士,尊重专家,正是因为他们专业上的孜孜以求,帮助很多弱者得以脱离苦海,得以洗冤昭雪。但也因为他们的专业,如果不能从尊重事实角度出发,而是为了赚钱,泯灭良心,颠倒黑白,助纣为虐,那么他们带来的社会影响,害人程度比当事人更为过。

因为他们的“专业论证、精心钻研“,帮助当事人逃脱法律应有的制裁,却让受害者蒙冤,背负所有的伤痛。他们这样赚来的钱花得会心安?他们这样赢来的官司所带来的品牌效应是他们所期盼的吗?黑夜走久了,还能见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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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的底线,不能助纣为虐

最后的话:

人活一世,都为追求幸福而来,幸福是不断的追求,求得后要反哺社会,才是真正的幸福。而幸福的路上,一定要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对赚钱底线的恪守。

愿我们都能自由地走在追求幸福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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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90职场说(真名数字版690)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生涯规划师。毕业近20年,深耕HR专业学习与研究、生活感悟类的分享。

写作初衷:输出倒逼输入,每日必有成长,所以要日日精进,日日执笔,我相信成长必有过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节奏,不快,不贪,慢慢来,温润前行。如可,愿我们同行,看职场风云变幻,看世间繁花盛开,领悟其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