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扎、棍砸、开水烫、手撕嘴巴、灌大便……有亲妈如此虐女儿吗?

针扎、棍砸、开水烫、手撕嘴巴、灌大便……有亲妈如此虐女儿吗?

针扎、棍棒砸、开水烫、用手撕裂嘴巴、用铁衣架殴打、用手抠挖还未痊愈的腿根部伤口、阴部伤口、灌吃大便……看到这些词汇,绝对不会让人想到这竟然是一名母亲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做的事情。昨天,惠山区检察院对这起性质恶劣的“亲生母亲虐童案”进行了通报,目前该案已经顺利提起公诉,即将开庭审理。

案发

生母长期虐待女儿致伤

小杰(化名)是惠山区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在读二年级学生,平时与父母一起居住。就在今年的6月4日,小杰的老师发现小杰身上出现了奇怪的伤势并且已经影响到了她的学习。在学校里,小杰一直情绪低落,甚至无法写字,连走路的姿势都很奇怪,老师立即追问小杰的情况,而了解下来的情况让老师大吃一惊:小杰身上的伤势均是被自己的亲生母亲毒打所致。

发现这个情况后,老师立即将小杰送往医院救治并报了警。

调查

虐待手段令人发指

据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徐静超介绍,案发后,他们赶到医院时,发现小杰体表严重异常,多处新旧伤痕叠加,精神状态不良。鉴于其伤势危急,小杰随即被送往医疗条件更好的无锡市儿童医院,当日即入住重症监护室,后经专家会诊,小杰全身弥漫性大面积戳伤、损伤,若不及时转院治疗,可能造成器官衰竭,有生命危险。

在小杰接受治疗的同时,公安机关也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6月5日,以涉嫌虐待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人员发现这名母亲虐待亲生女儿的手段简直令人发指:用针扎、棍棒砸、开水烫、用手撕裂嘴巴、用铁衣架殴打、用手抠挖还未痊愈的腿根部伤口、阴部伤口、灌吃大便……而其母亲这样做的理由竟是怀疑女儿偷拿家长、同学少量财物、食品等。在调查过程中,这位母亲表示因生活压力大,并自认为管教孩子就应当采取*力暴**方式,所以导致了她对女儿做的一切。

今年9月11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惠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了相关证据、厘清犯罪构成要件后,在全面考量伤势鉴定、精神病鉴定的基础上,依法办理。目前,该案已经顺利提起公诉,即将开庭审理。

安置

女童回河南由爷爷监护

小杰的母亲被刑事拘留后,其父亲主动放弃了监护权,并且由于他也参与了部分殴打行为,不适宜履行监护责任。经过检察院、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协商,征询女童其他亲属意见后,小杰暂时由其爷爷监护。今年6月20日,小杰顺利出院,在亲属的陪同下返回原籍河南周口市与其爷爷一同生活。

据了解,在小杰住院期间,虽然经过治疗伤势逐渐稳定,不过整体情况依然不容乐观,加上小杰的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惠山区检察院为其申请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检察院与当地街道及民政部门协调落实了1万余元的救助费用;又与女童父亲所在企业联系,由该企业每月从其工资卡上划扣800元至女童爷爷银行账户,作为履行抚养义务的费用。

爱心

她是检察官的“心头肉”

虽然小杰已经回了老家,不过她已然是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的“心头肉”,除了捐钱捐物,在小杰住院期间,因为正值期末考试,惠山区检察院联系了小杰所在学校,为其设立“医院考场”。驱车7个多小时赶赴周口市看望小杰,与当地相关部门就小杰的后续帮扶、安置、就学、心理辅导、救助金使用等进行沟通。同时,区检察院发起募捐活动,设立小杰专项基金,作为救助金的补充,为其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环境。

除了物质保障,心理创伤的恢复也不能落下,在这段时间里,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参与到小杰的恢复中来,通过电话回访、视频回访等方式,对小杰开展心理辅导,修复心理创伤。

链 接

惠山区建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检查工作室

不管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是未成年人受侵害,其背后都存在着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仅仅靠打击犯罪是不可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必须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为此,惠山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在惠山区未成年人执法办案中心设立了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提请审查未成年人逮捕案件6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案件9件13人,其中包括了在校学生轮奸案、性侵*女幼**案和有重大影响的亲生母亲虐童案。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机制

惠山区检察院还牵头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机制,通过该项机制可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犯罪,第一时间开展保护救助工作,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为实现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监督提供了机制保障。

在生母虐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虐待、性侵、故意伤害等情况时有发生,犯罪嫌疑人手段越来越隐秘、恶劣,导致该类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因此,惠山区检察院主动联合并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妇联制定并出台了全市首份《关于建立无锡市惠山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的试行办法》,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对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临时看护、司法救助、强制亲职教育等机制。明确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权益侵害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备案记录,不得瞒报、漏报,并向检察机关、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相关单位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惠山区检察院还推出了“检爱零距离”系列活动,推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继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推动爱佑未来儿童守护工程启动。开展惠山区职教园区“十万学子法律行”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录制警示教育片。结合办案工作,加强对与未成年人有关的犯罪案件特点、原因、趋势的分析,针对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普遍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与惠山区执法办案中心联合开展“护佑花蕾”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辖区宾馆无证入住、人证不符的情况进行彻查,防止宾馆成为性侵未成年犯罪的温床。

(甄泽 晓城)

防止虐童呼唤有效的“发现制度”

如果不是看到这篇恶毒母亲虐待女儿的新闻,料不到、不相信人性的恶劣居然可以到如此地步。暴戾母亲的恶行、虐童事件的惨烈令人震惊。这起案件带给我们的启示远不止案件本身,愤怒谴责之后,不由得让人追问,为何虐童者的人性会如此扭曲?如何有效防止虐童事件发生?

对虐童的惩戒,应该得到更严格的执行。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 增添了虐童惩戒条款,“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欣慰的是,惠山检察院牵头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犯罪,第一时间开展保护救助。政府机关强制介入干预,无疑能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呵护要么出于责任、要么出于职业道德,都不如司法保护来得坚硬与中立。无论是幼儿园虐童、学校体罚,还是父母虐待子女,首先介入的都应该是司法保护,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追责。

比起惩戒机制,防止未成年人受虐待的根本问题在于及时发现恶行。虐童案曝光不足,低龄儿童“不会开口说话”,更多案件被掩藏于冰山之下。这更需要呼唤有效的“发现制度”。比如,鼓励群众举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案件。在生活中如果发现类似情况,认为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可及时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试想,如果小杰的周边人能及早发现孩子受虐待、其父母责罚明显超出正常教育尺度,并及时报警的话,或许能避免孩子遭受如此严重的伤害。 (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