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听到“爱人”一词时,自然就会想到两个故事。
一是在英国,位于苏格兰达姆弗利的斯威特哈特寺院,使英国单词“SweetHearf”含有“爱人”的含义。斯威特哈特寺院,由1926年去世的巴纳德城堡领主约翰·巴黎奥尔之妻德鲍吉拉夫人修建的,德鲍吉拉夫人与丈夫一生相爱,丈夫死后,他将丈夫的尸体安葬,但将丈夫的心脏熏香后装在了象牙盒内,随身携带,并常说:“我最爱的心,不会说话的伙伴。”就这样佩戴了一生。
另一个故事是,相传,在民间有位年轻人,不听街坊亲友劝说,娶了一位懒惰霸道的女子为妻,他认为这女子本身不坏。婚后就默默无闻地包揽了洗衣、做饭等家务,还去干地里活。一次在拉木材时,不慎从车上摔了下来,跌的血肉模糊。当苏醒后,发现妻子红肿的双眼涌出了泪水。他对妻子说:“你走吧,我不能照顾你了。”妻子心疼的说:”我是你的爱人呀。多年来你一直关心呵护我,我怎么能离开你呢?”尔后,妻子每天陪侍在丈夫身旁。后来人们把他们美好的爱情故事流传下来,从此“爱人”这个词作为夫妻之间的称呼,一直沿用到今天。

以上两个爱情故事,感人肺腑,动人心弦,令人信服。但在我国夫妻广泛用“爱人”互称,还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的事。据考证,夫妻互称“爱人”一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出现的称谓。最早,见于新文学作品中的,有上世纪20年代初,郭沫若在诗剧《湘累》中写到:“九嶷山的白云哟,有聚有消;洞庭湖的流水哟,有汐有潮。我的爱人哟,你什么时候回来哟。”鲁迅先生也曾在讽刺当时白话诗歌泛滥一时的失恋打油诗中多处写有“爱人”一词,但在那个时候,“爱人”一词还没有广泛地用于对妻子或丈夫的称呼。上世纪30年代末到40年代初,解放区的一些受新文化运动熏陶的知识分子开始用“爱人”指称自己或对方的配偶。而在国民*党**统治区,夫妻之间的称谓,则多是“先生”、“太太”。
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男女平等,一些对妇女有歧视色彩的称谓如“屋里的”、“做饭的”等不尊重人的称呼不再使用。于是“爱人”这一称谓,普及到了全国。此时,“爱人”没有了“情人”的含意,只是“妻子”或“丈夫”的别称。而且,当时称呼“爱人”,是比较进步的,夫妇互称“爱人”,象征着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政治地位的提高和男女平。当然,“爱人”主要也是“背称”,夫妻之间,更多会直呼其名,而不会当面就爱人长爱人短的直面互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