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中的人还能去见吗 (回忆里的人出现在眼前)

前几天看到一篇文章,叫做《回忆中的人,是不能去见的》。读到这篇文章的的时候,我觉得我读这篇文章读得晚了点,因为在不久前,我刚好去见了那个回忆中的人,那时,我们分开了整整分开了十年,这之中,我们其实有共同的朋友,但是默契的没有相互联系。

刷到很多文章说谁谁谁,分手两年了三年了还念念不忘那啥,我那时大吃一惊,三年就是很多爱情故事的上限了吗?可是我的十年了,在爱情里我像个骨灰级的老奶奶,却还做着年轻人爱情白日梦。

我们各自有了婚姻和儿女,可他还时不时来梦里逗留一下,在梦里挑逗一下我波澜不惊的婚姻生活,醒来便是无尽的唏嘘和苦恼。尤其在孩子不听话丈夫很木头情商很不在线的时候,对我来说,简直是高额暴击加十万点伤害。

我努力做好我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色,我觉得这是责任和义务,生活在我看来波澜不惊,在别人看来风生水起。我仔细掩藏好那些只有在黑暗里才能尽情释放的心情,我知道那些都是些没有养分的花,开不在阳光下,注定要消亡,所以我从来不加以干涉,不去试图修剪。

所以分手后再也没能留起来的长发,相册里一看就知道是分手前还是分手后。十年如一日的用着我们之前一起用过得浴巾,我只能感叹,这浴巾质量真过关,你连扔它都没有理由。

就这样十年,他来看我,有个很好的理由,我是牙医,他要看牙。我其实十年前就知道,他的牙齿很好,给不了多少牙医机会的那种,但是他这次来说,他要拔智齿。

我口腔班有两个曾经很好的恋人分开多年后,女同学来找男同学拔智齿,那智齿难拔得出奇,男同学说恨不得我也去搭把手了。我后来问那女同学:“人说难以自拔的除了爱情,还有牙齿,两样都难以自拔是种怎样的心情?”她笑笑看着我云淡风轻,都过去了。

可是我怎么就过不去了呢?可我没法说出来,快四十岁的人了,我怕被别人笑话。或者说,我自己都觉得这像个笑话一样。那天是带着七岁的女儿一起去吃的饭,女儿吃得很快,很快就跳进跳出的玩去了,他看着女儿眼光柔和,说像年少时候的我,我笑笑回他,差点就应该叫你爸爸了呢!是的,我和他十三岁认识,到我们快四十岁,认识和分开到难以忘怀,占去我人生的一大半。

他看着我,说电影里有演两个相爱但是没能在一起的人,很年老的时候,子女和儿孙们为他们办了婚礼,童话一样。这话说得波澜不惊,我听得心潮涌动却神色如常。饭后,我们在一个小广场里散步,看着孩子到处玩耍,他跟在我身边,亦步亦趋,目光温柔。我只好拼命去人多的地方,我给他看我的全家福,讲先生和孩子们的事。我笑着问他家人孩子的照片的时候,他的手机里,竟然没有一张妻子的照片,他告诉我说她不喜欢拍照。我虽然不想在心里做什么揣测,但是这多少说明一些问题。我笑着没揭穿,也没告诉他,我其实和先生因为相互的性格问题,差点把婚离了,至今一直和先生分房而居。

我认为这是成年人最后的体面和矜持。

在广场上,他要求合一张影,我拒绝了,但是他还是挑了个我能入框的角度拍了一张。简单的吃了饭,我送他回去他暂住的亲戚家,在车上的时候,女儿因为没有睡午觉,很快就在后排睡着了,他坐在副驾驶上,眼角余光一直在扫视后排是否真的睡着了的孩子。我已是这样的年纪,多少知道他有一些想法,但是我坦然的假装什么也不懂。他问我当年为什么就不给他打电话了,我只是笑笑说:“当年如果你不先结婚,我也许也就下不去勇气结婚了。”

我说的是实话,如果他不先结婚,我不知道还要纠缠多少年,从初中,到高中,到大学,到毕业,一直有各方面的阻力,一些阴差阳错,最后,是那种你不停住我不回头的倔强,没有走到最后。他闪婚,在和我最后一次见面的两个月后。估计是朋友们收到了他的请柬,好多多年不见面的朋友都打电话给我,只字不提他的婚期,但是话里话外都是对我的打探,我听得出来,我假装淡然,你们不说,那我便假装不知道。还有人直接告诉我他的婚期,我估计着是不是希望我去上演一场抢婚的戏码。我那时候想,我如果去把他拐走了,那眼巴巴等着和他结婚的女孩怎么办?而且,我那时已经不确定他是不是会和我走了。

就这样过了十年。这十年,因为我在这里,他没有再踏入这个城市半步。我听他说起过去,说起他说他把属于我的东*藏西**在一个很好的朋友那里,他看着我,眼波流转。我开玩笑:“你知道吗,这在世俗狗血里,我们这叫偷情!”他说:“真心相爱的人不叫偷情!”我说:“大概率偷情都是打着真心相爱这四个字的。”

我送他回去,进我家车库的时候女儿醒来问我:“妈妈,刚刚和我们一起吃饭的哥哥去哪儿了?”我瞬间遭到暴击,我已经老到这种样子了吗,是妈妈和哥哥的区别这么明显吗?

这期间他在这个城市处理一些事情,我们偶尔微信联系,我想起他那天问我为什么后来就没有给他打电话了,我没想到过了十年,他还纠结这个问题,然后我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回忆那些年的枝叶末节,那些年经历的那些人和事,那些让人绝望的过往,我绝望,恨他,只是不想再有瓜葛。一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极致的绝望也好,恨也好,那都是一种极致的爱。只是当时年轻,不明白。如果你对一个人毫无感情,那么你对他,心情会毫无波澜。就像现在的我和先生,我有时候连架都懒得和他吵一样,你觉得多和他纠缠一分,都是一种精力上的浪费。我和先生开玩笑:“你有睡我的权利,而我有配睡的义务,毕竟,你有睡我证!”

我说的是结婚证。呵呵,这是不是一种成年人的清醒?所以,先生说我在自己如狼似虎的年纪居然连只猫都不如的时候,我大方承认了这个事实,我记得曾在哪本书上看到过,女人的阴道是连着心脏的。

我先生是这么一种人,明明可以说,老婆你辛苦了,他要说这都是你自找的;明明可以说,老婆,今天的饭菜做得真好吃,他要说今天表现不错,下次要继续努力;明明很关心你巴不得我早点回家,但是在去接我回家的饭局上当着朋友的面就甩给我嘴脸:“那么晚了还不回去?”明明可以和婆婆说我不是故意要那样说的,但是他要和婆婆说我一点诚心都没有……

老公人很好,不抽烟不喝酒不应酬,管孩子顾家,就是不带情商,是情商脑残加智障。

可能,所有的出轨,都有那么一个不如意的理由。但在在我这里,它不是理由。哪怕,他在这个城市的一周里,我整整瘦了两公斤,我吃不下,睡不着,之前为减肥做的各种徒劳的努力,在这一周里突然就实现了。但都不是我可以出轨的理由。不为什么,我再喜欢他,我们都还在彼此的婚姻里,哪怕他要走的时候真的来找我拔牙,牙齿下来的一瞬间,那么近的距离,我怔怔的盯着他的眼睛良久,我们就这么对视着。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这样看过他的媳妇,但是我从来没有这么看过我先生,所以在好多别人的爱情里,看对方的眼睛里是有光的,有星星的。我相信。我只能这么任性的让眼睛这样沦陷一下。

我载他去大学城那边吃饭,他说:“手给我牵一下,”我回绝了。我们在人群中穿梭,看着那些年轻的面孔在眼前晃动,看着成双成对的恋人在我们身边走过,我很想对他们说:“你们要好好爱,努力爱,认真爱,不然就会像我们现在一样,连一个牵手都是奢侈,都不可以了!”我们看见了彩虹,去逛了一个叫夕阳红的公园,我想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寓意。

我后来开车送他离开,下车的时候,他说:“抱一下。”我忍了一下,然后紧紧拥抱,告别。

回来的路上,我泪如雨下,所谓同心一人去,坐觉天地空。我们偶尔也会联系,但是我终于明白,再爱,他也不是过去那个人了,我告诉他,我爱的人已经不是他了,只是一个和他长着相似皮囊的人而已。时光改变了我们,最初的那些情还在,但是不能前瞻,只能缅怀。

他给我放大话西游里的《一生所爱》,我听着泪如雨下。十年后,他还是这样让我绝望。绝望得无以复加。时光一天天过去,趁着体重掉下来的机会,做了体重管理,顺便把肥减了。开始锻炼身体,准备把头发留长了,我想和过去告别了。

那些不敢去见的回忆里的人,其实我们只是害怕最初的那个梦碎了,不敢面对被时光改变的我们,仅此而已。那些回忆里的人,其实是我们给自己制造的幻境,像一个偏执的精神病患者,在幻境里一遍遍感动自己,一遍遍伤害自己。

所以就这样准备和过去告别了。不是不爱了,是认真的爱一个人,你就会明白,你们不会让对方成为小三,爱一个人,就要让他活在阳光下,不然,他若安好,便是晴天。然后我开始健身,看书,学习,写作,想要变成更好的自己。

开始和先生认真的沟通,我觉得,如果自己不够好,换多少任也不行的。我认真的和先生说:“我曾经以为,为了这两个孩子,我无论如何,都会和你走下去,但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人生太长了,我们在一起,并不只是为了这两个孩子,我如果自己不觉得幸福,便没有幸福感给孩子们,那么,他们也不会觉得幸福,还不如分开,更利于孩子们的成长。但是,在分开之前,我愿意再努力一次,再试一次,我不想将来后悔的时候,觉得当时自己不够努力。”我不想在回头的时候,发现最爱的人原来在身边。想再给我和先生一个机会。

这是当初不够努力,不回头,给我的大半生的教训。

待在舒适区里的婚姻,才是真正危险的婚姻,让先生知道我也许会走的,可能比我和他沟通多少都管用。

我仍然爱他,在黑暗里不知道的角落。他仍然时不时来我的梦境里逗留,但是,我会努力活在当下,把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更睿智,更包容。

最主要的是,努力,爱他,不要把他变成婚姻经营不下去的理由。你爱的人,不能无辜承受你的不作为。

我和先生说:“如果我想去一个地方,你就不要拦我,等你知道心心念念的地儿不过也就是那么一个人工痕迹明显的商业炒作,就不会再心生牵挂;如果想去逛街,不要拦我,街上能买的也就那些,我不会再抱怨失去自由,想做的事情不要拦我,让我去尝试,我自己就会明白。”我想,这是一个控制型婚姻,像我这种,是治疗很有效的方法吧。

但是我没有和先生说,想要见的人,就让我去见一下。但是见一下,没有什么不好,会让我们打破幻境,活出更好的自己。能走下去,便相互扶持,走不下去,坦然放手,各自安好,也是最好的祝福。

所以,我很欣慰有这次见面,缘来缘去,缘聚缘散,不是我们能完全把控,但是人生漫长,更好的我们,才有资格碰到更好的人,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