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不断升级,全国人民都很关注,最后的结论需要官方进一步调查核实,大家不必过多议论。

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该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同时也能给侵害者相应的处罚!

在大多数人的心里面,多数人秉持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态度对待他人,但有时候这种思想不仅不能起到很好的惩治效果,还可能回去让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
唐山女子在被侵犯后,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而是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处理,虽然对方必然会受到处罚,但自己也受到了更大的伤害,最后的处理结果也不一定会尽如人意。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以暴制暴”大家想到的是正当防卫,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也做了很明确的要求,就是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你采取反击措施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在生命没有受到威胁时,你采取的反击那就不是完全合法的了,可能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而斗殴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当然,正当防卫中还有一种叫做无限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力暴**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如何都是合法的。
唐山事件中,并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女子开始拿酒瓶砸人的行为也确实不妥,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因此,我们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只要不是危及生命健康安全的,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或者求助,甚至是逃跑都是上上之策,而在自己势单力薄的情况下,进行反抗或者打击不仅容易激怒犯罪嫌疑人,而且不利于事后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