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系统性的培训体系,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实力,打造优秀员工团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员工培训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在培训计划制定、效果评估、费用管理等方面,发挥指导和协调的作用。
第二章 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四条 每年12月初,各部门根据实际培训需求制定次年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申报的培训计划,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原则上以年度培训计划安排为准。年度培训计划外的特殊培训或临时培训,由需求部门提出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培训组织实施
第七条 员工培训分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八条 外部培训包括选派员工参加高校学习研修班、培训机构组织的公课、行业交流研讨会、境内外学习考察等。
第九条 内部培训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全员培训、专项培训、网络培训、新员工培训等。
(一)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包括企业经营战略、现代企业经营理念、领导科 学与艺术、领导思维、领导决策等方面,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领导决策能力;
(二)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岗位能力、执行力等方面,以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能力;
(三)全员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岗位责任、业务知识、安全教育等方面,以提高员工实际工作能力;
(四)专项培训包括各岗位专业知识、职业技能、操作规程、业务流程等方面,以提高受训者岗位职业技能;
(五)网络培训包括各类培训课程,通过员工在网络学习平台自主选学课程内容,以提高员工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新员工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素养、规章制度、职场礼仪、廉政教育等方面,以提高新员工对公司和岗位的认知能力。
第四章 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条 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须在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心得、培训成绩单、培训证书等材料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培训效果评估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参加内部培训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培训内容开展口试、笔试、岗位考核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 培训评估结果作为相关人员进行岗位配置、奖励、晋升等的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申请表、培训通知、音像资料、培训课件、考试试卷、培训成绩单、培训证书等。
第十四条 员工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出具由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的请假说明,培训出勤情况作为员工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五章 培训费用管理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经费预算,培训经费按照不超过员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并列入成本开支。
第十六条 年度培训计划外的培训费用,在不超过培训经费提取额度范围内的,可凭培训申请及相关培训票据报销。
第十七条 公司组织安排的培训,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外派员工参加的专业培训,在培训前,员工需要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协议书中关于服务期约定离职的,按培训协议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或培训费用。
第十八条 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学习,产生的培训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