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公司法》修订的新闻引起大家的讨论。不管是作为即将进行创业的人,还是已经是一家公司的老板,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这次修订究竟会对公司的哪些方面产生影响?我向大家介绍关于这次《公司法》的关键改变之处,以方便各位理解。

这次《公司法》的修订主要对“公司登记”“股东出资”“公司治理及董监高体系”“股东义务”“股权类型”“破产清算”等方面进行了修订,这不仅将会影响到未来注册登记新成立的公司,而且还会对现存已经成立的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今天我将介绍大家最为关心的,也是社会上讨论最多的一个修订,那就是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制与最长认缴期限”的修订。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比2018年《公司法》也就是现行《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以发现,新《公司法》要求“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通过法律的形式强制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长认缴期限。
为了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经济政策,之前的《公司法》进行认缴登记制的改革,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注册资本并不需要实际缴纳,这在当时的环境下确实解决了创业中注册资金缴纳难的问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出现不少“注册资本注水”的公司,这一类公司的股东承诺的认缴资本数额巨大、缴付期限漫长,比如经常听到的新闻“注册资本亿元公司”“缴付期限50年的公司”,另外这类公司的股东又会在认缴期限届满之前转让股权或者注销公司,这无疑会打击大家对公司注册资本的信赖。因此,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规定“五年最长认缴期限”,引导创业者在创设公司确定股东出资义务的时候,能够合理地评估经营与风险。
以上公司注册资本“五年最长认缴期限”是针对2024年7月1日之后成立的新公司的,而在这之前就已经注册并成立的公司,将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规范,对此,《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此,可以预见到的是未来新出台的新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同样也会对已经注册并成立的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尽快实缴。
除此之外,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新增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加速到期的制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所以说,如果当公司的债务已经到期,而没有进行偿还,并且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并未完全履行,那么公司的债权人是可以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这样的话,如果一开始设立公司的时候,设置较高的注册资本就很麻烦了。
小马建议各位,如果您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没有全部实缴,那么请尽快实缴到位,如果您觉得之前设立公司的时候注册资本太高了,那么建议您进行公司减资或注销,以减少筹集资金的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