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资金、没资源、没人脉,该如何创业?这是不少人在创业初期面临的共同难题。近日,南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南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暨“邕城创业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南宁市将实施“十大计划”,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动力。至2023年底,力争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0万户以上、发放创业担保*款贷**不少于600笔、实有创业孵化载体不少于30个、年内创业开业指导1000人以上、开展政金企活动100场以上。

据了解,“十大计划”分别是“创业环境优化”计划、“创业主体培育”计划、“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创业培训赋能”计划、“创业*款贷**扶持”计划、“金融产品助力”计划、“创业载体筑巢”计划、“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创业奖补扶持”计划、“创业典型引领”计划。
《方案》要求,全市以“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为原则,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承诺办、一门办,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2023年底,力争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0万户以上。持续举办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南宁市创新创业大赛、南宁市商业模式创新人才大赛、南宁市创业大赛、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组织开展“邕城创业行”系列主题活动,发掘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创业主体。

对于有创业需求的重点群体,《方案》指出,根据其意愿提供培训和指导一条龙服务,提升创业技能水平和管理经营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并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集聚各方优质创业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创业培训、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融资支持、活动组织等一体化服务机制;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面向各类创业项目人才引进和招聘用工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加强人才平台和人才项目建设,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努力打造南宁市良好的创业服务体系生态圈。
针对创业融资难问题,《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款贷**。进一步加大对借款人的跟踪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份适当放宽创业担保*款贷**借款人条件、提高*款贷**额度上限。到2023年底,力争全市发放创业担保*款贷**不少于600笔。《方案》强调,发挥好普惠小微*款贷**支持工具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款贷**存量,扩大增量。用好再*款贷**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倾斜。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款贷**投放,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积极做好融资对接服务,到2023年底,力争全市开展政金企活动100场。

《方案》强调,南宁市要深化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器、双创示范基地、农民工创业园等载体建设,依托各类载体做好创业扶持服务,促进项目、资本、政策、服务有效对接。政府投资或认定载体,要优先向重点群体提供。到2023年底,力争全市实有创业孵化载体不少于30个。对获评国家级、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资金;对认定为自治区级“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并验收合格的,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
《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给予5000元/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500~18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月的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2000元/人的新吸纳人员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邕自主创业的优质项目,给予1万~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关于税收优惠方面,《方案》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规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记者:刘庆 通讯员:韦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