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北辰市场监管 ,作者北辰市场监管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北辰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速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对截至1月30日已办结的4起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一
2020年1月24日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公路金鹏里底商的天津市北辰区康之福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明
1
2019年12月13日,该药房采购防霾口罩3盒(采购价格9.52元/盒,销售价格23元/盒);2019年12月30日该药房采购复方板蓝根颗粒10袋(采购价格12.5元/袋,销售价格22.8元/袋)。当事人将上述商品摆放于货架上进行销售,没有注明商品价格、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有关情况的价签。
2
此行为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0年1月24日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云鼎花园的天津市东顺仁和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明
1
1月21日该药房购进朝美牌2002型口罩(N95级)40包,购进朝美牌6002A(N95级)职业防尘口罩20包,购进朝美牌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KN90级)5包,购进可孚牌日用口罩(普通级)5包,于1月24日上架销售,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价格、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有关情况。
2
此行为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0年1月25日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普济河东道的天津敬心一爱堂药店有限公司十六店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明:
1
1月22日该店将采购的PM2.5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置于货架上销售,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价格、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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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商品进货价格20元/盒(规格3只/盒),销售价格38元/盒。此行为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另查明:
1
1月22日该店将采购的小布丁儿童口罩置于货架上销售,该口罩外包装未标注厂名厂址,且无其他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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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商品进货价格3.2元/盒(规格1只/盒),销售价格12.5元/盒。此行为构成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0年1月29日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北辰区新宜白路南普兴里的天津市同喜烟酒销售部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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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该销售部购进3M9001V口罩5只并上架销售,每只购进价格15元。在未对上述口罩按规定实施明码标价的情况下,以每只20元价格售出3只,2只待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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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为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