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5万元!“好韵济宁”2023原创歌曲开始征集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硕)4月13日上午,记者从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山东省音乐家协会、*共中**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齐鲁晚报鲁南融媒中心、济宁市音乐家协会联合承办的“好韵济宁”——2023原创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正在进行中,作品征集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一等奖5万元!“好韵济宁”2023原创歌曲开始征集

活动以“好韵济宁”为主题,征集富含“济宁元素”的原创歌曲。歌曲以济宁的人文历史、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城市风貌、精神内涵等为创作素材,力求展示孔孟之乡的人文之美、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发展之美以及济宁人的精神之美。

本次原创歌曲征集设立一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本次活动的作品征集要求如下:

作品为新创作、未曾发表的优秀原创歌曲,主题鲜明、旋律流畅、优美动听、易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具有时代特色,弘扬正能量,易于网络传播。体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多样化,鼓励创新。

作品以歌颂城市气质、弘扬城市精神、传承时代印记、突出“好韵济宁”主题,表现孔孟之乡的人文之美、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发展之美以及济宁人的精神之美。

投稿作品须符合征集主题,对于不符合主题的作品将不予采用。每首歌曲时长控制在5分钟之内。

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投稿者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免费拥有作品的宣传推广权。获奖歌曲作者按照评选结果领取相关奖金后,即视为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表演权、音乐作品出版发行权、音像制品权、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和参评奖项并获取相关荣誉的权利。

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