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问政一
装修扰民
网友“xkhyrvqp”: “蒙自全茂首府装修公司不按装修时间,中午12:00–2:00、下午6:00-8:00还在装修,影响到家里孩子学习和休息,请相关部门能管理下,让入住的业主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友:
您好!
经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下称房产处)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全茂首府小区由红河金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红河金辰物业)提供物业服务。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关于全茂首府小区装修噪音问题,房产处已要求红河金辰物业加强装修过程中的巡查工作,对违反规定进行装修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书面上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网络问政二
机动车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是否需要让直行非机动车?
网友“诗与远方”: “我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一辆白色轿车从护国路机动车道上驶入非机动车道,进入护国路旁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开始没打转向灯,致使我摔倒后,脚后跟受伤。请问,机动车转弯进入非机动车道,难道就不需要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吗?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应该可以向交警投诉?”
蒙自市公安局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需要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是需要礼让直行的非机动车的。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排查,经查,此位置为监控死角,未拍摄到网友所反映的位置,随后民警到该位置对周边商户、群众进行走访,但未果,网友若有车辆不礼让的证据,可到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303办公室进行举报。
网络问政三
兴州路单向通行是否进行过可行性调研?
网友“gzpusdpu”: “听说兴州路将改成单向通行,方向为从红河大道到护国路,在此想请问下相关部门,从红河大道转入后在路口就是州机关幼儿园兴州路园区,接着就是惠民小学门口,在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会把路口堵住?相关部门是否有相关保障通行的措施?”
蒙自市公安局回复
尊敬的市民:
网友您好!
经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道路实际情况,认真研判分析后,作出以下方案:
1、兴州路、惠民路与红河大道交界处开口,兴州路、惠民路路段全路段取消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双向行驶,以上路段改成南向北(红河大道至护国路)单向行驶,渠化非机动车道单行道,从红河大道兴州路路口、惠民路路口只进不出;
2、对周边蒙自惠民小学、红河州档案局等重点单位路段采取进出优化通行措施,引导分流;
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大交通民辅警指挥疏导管控,从而提高道路的安全有序的交通通行率。
编辑:杜孟霓
审核:杨 青
法律顾问:云南牵明律师事务所
许毅辉律师 13529467308
杨玥律师 18206837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