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员工股票变现如何缴税 (上市公司高管年薪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期权税费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就是特殊。

一、股票期权概念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员工参加股票期权计划,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市场价(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因为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好,业绩突出,才会被授予股票期权,是一项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所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票期权涉及的几个时间点

(一)授予日

员工接受企业授予股票期权时,一般不征税。

特殊情况,部分股票期权在授予日即约定可以自由转让,是一项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员工接受该项股票期权时,应当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员工在授予日就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属于员工已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应当按照授权日市场价格扣除实际支付的价款(行权价)后的余额,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行权日

员工行权时,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市场价(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行权后再转让时

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四)行权后继续持有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

①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交税;

③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交税;

三、个税计算公式

1、行权时(包括授予日立即行权和授予日后一定期限内行权)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①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时股票的每股市价10-员工实际支付的每股行权价3)×行权股票数量10000=70000

②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公式计算纳税。

三、重要提示

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行权之日起, 12个月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6]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