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邹国鹏
掌上咸宁报道
4月15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首次聘请2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并为他们颁发聘书。
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改革的有关指导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我市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制定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从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工作职责、聘请方式、工作纪律及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首批受聘的20名社会监督员聘期3年,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一线同志,也有行业部门、医药机构代表。
座谈会上,该局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和证件,并就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专题培训。与会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踊跃发言,一致表示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学习,做好医保基金的“学习员”“宣传员”“监督员”,并就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医疗保障局表示,将与各位社会监督员一同发力,持续保持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对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有骗必查、有骗必罚、露头就打、严惩不贷,共同守护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责编:周萱
编审:向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