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7月5日,智度股份发布公告,披露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鉴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是分期、逐步执行的,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即2018年7月4日—2019年7月3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消息显示,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4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9,381,68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元。截至2016年4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81,824.49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94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9,884.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166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苏州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的投资进展,结合公司所处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做出了变更。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各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浦发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资料来源:智度股份股吧 作者:投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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