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承包属于转租吗 (没有转租约定可以转租吗)

案例:李新跟张和公司签了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张和公司把某楼的三层整层都出租给李新,用来经营餐厅。李新的餐厅开业后,生意一直不太好,连续经营了三年,入不敷出。李新跟张和公司商量,张和公司同意李新把承租房屋的部分面积出租给别人做办公室。双方还约定:“如果李新餐厅的经营劣势不能改变,李新也可以把剩余的餐厅面积全部做办公室等项目出租”。

后来,李新餐厅经营越来越不好。李新于是干脆停止了餐厅运营,把房屋全部出租给了王可。王可拿到房屋后,把房屋改建成酒店,开设起了酒店。

张和公司认为,李新的做法是违反约定的,房屋本来只是出租给李新用来经营餐厅,剩下的部分允许李新用于办公室,怎么可以变本加厉给别人做酒店?于是决定解除合同。李新却说,双方已经约定了可以把剩余的餐厅面积全部做办公室等项目出租,现在餐厅已经不经营了,所有的面积都是剩余面积,当初也没有说不能做酒店。到底谁有道理呢?

酒店转租手续,酒店转让可以承租吗

我们来看下,首先,李新把全部的面积都出租给别人,而不是剩余房屋面积,这显然违背双方当初约定的真实意思。当初之所以“可以把剩余的餐厅面积全部做办公室等项目出租”。只是在李新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允许李新对未利用的房屋部分转租,帮助李新改善经营情况,获取收益,而不是允许李新全部出租做起二房东。其次,双方约定的是“做办公室等项目”,那么到底可以做酒店吗?虽然合同里有个“等项目”的说法,但我们要注意到,酒店属于特种经营行业,需要特别许可。而办公室只是普通的租赁用途,并不需要审批。当租赁房屋作为特种经营行业经营使用时,它所涉及的各方面的审批、出租人的法律义务、房屋消防要求、安全要求等,都远远大于普通的租赁物,必然要加大出租人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得到出租人明确的同意,而不应是默示的推定出租人允许。所以,李新把房屋转租给别人做酒店,是有悖双方合同约定的。最终该案二审法院也认为,经营特种行业应在合同里明确约定。

律师建议: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伟锋律师认为,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如果同意承租人转租,应当对允许转租的房屋面积、部位以及转租的用途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双方出现争议。而承租人也应当谨慎转租,最好与出租人进行书面确认,避免因为转租不当而导致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