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刑罚也越来越注重人道,也即说对犯人尽量减少肉体上的惩罚。但是在古代就不一样了,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掌权者往往更注重对犯人肉体上的惩罚。对于我国古代酷刑,大家接触的比较多,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古代欧洲那些针对女性的惨无人道的酷刑。

浸水
顾名思义,这种酷刑行刑方式就是将人浸在水中,主要针对那些骂街的妇女和巫婆。行刑时,先将人浸在水中,逼其招供。如果犯人不招供,就会被继续浸在水中,直到溺死;即使犯人招供,也要就招供之后将其打死。

苦刑梨
其实,苦刑梨是一种刑具,开始是木制外壳,后来在外面包了一层铁皮,一般有三到四个“花瓣”组成。行刑时,先将这种梨形刑具插入女性阴道,然后转动上端的转钮,使其“花瓣”张开,让犯人产生巨大的疼痛感。这种刑罚主要针对那些犯了通奸罪和被认定为女巫或娼妓的女性。

骑驴
这与我国古代的“骑木驴”刑比较相似,只不过其刑具是一个呈V字形的锋利装置。行刑时,先将女性全身衣服剥光,然后让其骑在锋刃上,看着就让人发毛。有时候,为了增加惩罚强度,让犯人承受更大的痛苦,还在犯人下垂了四肢上悬挂重物。

这种刑罚又叫“虎豹戏春”。行刑时,将女犯剥光衣服与猫鼠困在同一个麻袋当中,然后将点燃的炮竹扔进里面,猫鼠受到惊吓,就会上蹿下跳,胡乱撕抓,直到把犯人全身抓咬的遍体鳞伤。有时候碰见变态的行刑人员,还会在犯人的伤口上撒盐,以增加其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