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一个周三,执行局值班接待法官麻婵娟依然在一个个耐心细致地解答来访群众的问题,此时突然出现一名脸熟的当事人,正当麻法官准备询问他的诉求时,他从背后拿出一面锦旗递上,并说道:
“感谢秦淮法院,执行如此神速!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能办结!”

原来,这位当事人是麻法官承办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此次前来是为感谢法院“执行神速”帮助他实现权益。那么这场用时76天执毕的案子又为何被当事人称为“神速”的呢?
案件起源
被执行人陈某、王某夫妻二人与其子小陈共同共有一套房屋,为周转资金,三人将共同共有的房屋抵押给某典当行,获得当金480万元,并找来宋某对其中8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陈某一家未能及时还款,典当行遂将陈某等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陈某等需一次性偿还该典当行借款480万元及逾期费用,并同时支付律师费3万元,宋某对其中的8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陈某未能在期限内偿还借款,典当行有权对陈某三人名下共同共有的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陈某一家三口未在期限内偿还借款,该典当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拍卖房产以偿还欠款。
神速执行
在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承办法官麻婵娟就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谈话,经过执行法官释明利害关系,被执行人表示同意配合人民法院拍卖房屋,并当场交出了房屋钥匙。随后,麻法官通过调取房屋信息,发现虽然本案申请人对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是房屋上有其他法院的查封,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向首封法院协商取得处置权后,才有权对房屋进行拍卖。于是麻法官一边发函给首封法院协调处置权,一方面做好拍卖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取得处置权就迅速开启拍卖。
经过麻法官和首封法院的耐心沟通,本院顺利取得处置权,最终房屋也迅速进行司法拍卖并成交。虽然房屋拍卖所得价款未能完全覆盖申请人的债权,但是双方当事人另行达成和解,申请人主动放弃了剩余的少部分利息,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事后申请人特意来到法院向麻法官送上了锦旗并表达了心中的感佩:“我们是做典当生意的,在遇到要拍卖房屋抵债的情况时,经常动辄要一年半载才能拿到钱,有时甚至一拖好几年。但是在这个案子里从我们申请执行到最后拿到钱款只用了76天,真的是‘神速’。”
麻法官也表示:“近年来,秦淮法院不断迭代升级执行‘854’模式,探索建立了繁简分流、简案快执的执行模式,在财产查控、案件首谈等多个环节上实现了集约化管理,利用多种智慧化执行手段,大大缩短了案件平均执行时间,就是为了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兑现。”
今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秦淮法院将以企业的实际困难为切入点,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手段,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优化法化治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秦淮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