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注意!
所谓“快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3月6日,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了解到,2015年,金凤警方侦破5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群众达448人,涉案金额约6700万元。
银川5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700万元
近年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下简称“两非”)活动发展迅猛,涉案领域广,牵连人员多,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2015年,金凤区公安机关通过大量排摸、调查,搜集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一举侦破了宁夏金鼎永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华豫龙腾有限公司、宁夏博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大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博昊投资有限公司5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办案民警称,“两非”活动通过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易租宝、大大宝APP等类似新名词迷惑群众,谎称是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欺骗群众投资,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新消息报记者 张磊
警示:参与非法集资,后果自负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参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两非”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上缴中央金库。
在取缔“两非”活动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