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车用油品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18号)要求,全省将于年底前全面实施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提标升级,湖州和嘉兴作为全省试点地区,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率先执行。

根据《浙江省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提标升级保供方案》要求,下一步湖州市商务局将按照“按时置换、有序推进、保障供应、确保安全”的要求,对全市380个在营业加油站(点)开展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提标升级工作部署。督促中石油、中石化、胜隆石油、荣恒石油等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提前做好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油品置换,及时更新油品标识,加强油品采购、储存、运输、零售等环节工作衔接,确保企业按时保质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加强湖州市成品油市场运行分析,实时跟踪油品置换和供应情况,确保成品油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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