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灵山湾影视基地 (青岛影视基地摄影棚)

01 关于剧组停拍期间摄影棚、置景车间费用免除的公告

2月3日,东方影都融创影视产业园发布《关于剧组停拍期间摄影棚、置景车间费用免除的公告》。公告中称,在此特殊时期,为降低剧组摄制压力,免除停拍期间(即从1月29日停拍日起,至政府相关部门通知恢复拍摄日止)剧组使用摄影棚、置景车间租金。

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政策,青岛灵山湾影视基地

02 关于2019年7-12月份灵山湾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宜的通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7-12月份青岛灵山湾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宜做如下调整:

申报方式

由纸质申报统一改为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灵山湾影视局官网(http://www.lswysj.com)*载下**申报表格(首页点击“专项资金支持”进入“专项资金政策文件及附件”*载下**页面)填写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后,发送至邮箱:lswzxzj@163.com

申报时间

延长申报时间至3月20日(逾期未提报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事宜

1.申报范围不变

在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含藏马山影视外景地拓展区)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文化企业。

2.网上申报需提报的材料

1.《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从事影视相关业务合同及发票;

3.市、区实得财力数额的证明材料(2019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税票复印件,电子缴税付款凭证、银行代扣代缴凭证,纳税情况汇总表,纳税情况明细表)。

初次申报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影视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营业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我局将不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请各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联系人:

韩智慧 13655428218

冯煜桢 13176853332

青岛灵山湾影视局

2019年2月4日

(特别声明:本文由青岛西海岸发布制作,信息来源于灵山湾影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