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酷刑,您 首先想到的就是凌迟剥皮,没错,这是中国古代最为著名的酷刑,但是,我要把这两种著名的酷刑,放到后面来讲,先讲两种你不太熟悉或者闻所未闻,残忍程度却丝毫不亚于凌迟剥皮的酷刑,那就是“檀香刑”和“阎王闩”。
一、檀香刑
我第一次知道檀香刑,是看了莫言的长篇小说《檀香刑》。
檀香刑是用一根在香油里浸泡了一天一夜的檀木橛子,从股部敲击进入到身体。浸油是为了防止受刑者在受刑时,被木头吸干血而提前死去。行刑时檀木需要从谷道(肛门)进入,贯穿整个身体,穿过五脏六腑,最终从肩膀处突出来。
这绝对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要求刽子手准确把握力度,既让受刑者痛苦万分,又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檀香刑》受此刑的人叫孙丙,他因领头抗击德国人修铁路,而受此惨绝人寰的酷刑。

二、阎王闩
《檀香刑》里,还有一种堪与檀香刑“媲美”的酷刑,叫“阎王闩”,也叫“二龙戏珠”。
阎王闩相当孙悟空头上的金㧜咒,铁制。制造阎王闩的铁箍,硬了不行,软了也不行,需要上等熟铁,千锤百炼方能制成。
施刑时,将阎王闩套在受刑者头上,让其双眼从铁箍两个洞里露出来,然后通过抻紧铁箍上的牛皮绳子,使铁箍一寸寸吃进受刑者脑袋,最终将头颅勒成一个卡腰葫芦,脑骨勒碎,脑浆和血从裂隙里渗出来。
与此同时,受刑者的眼珠从阎王闩洞眼缓缓鼓凸出来,最后像两个鸡蛋一样,悬挂在阎王闩上,故而又称“二龙戏珠”。
在《檀香刑》中,受此刑者是个叫小虫子的太监,他因为偷了鸟枪,惹得咸丰暴怒,故而用此酷刑惩罚他。


三、剥皮
接下来说剥皮。剥皮肯定不是朱元璋的发明,但最爱使用此酷刑的,无疑是他,主要用来对付贪官。
贪官的*皮人**剥下来后,制成鼓,挂在衙门口,草民蒙冤告状的时候,擂的就是那面*皮人**鼓。
后来,朱元璋又“与时俱进”,将剥下的前任贪官*皮人**,填入稻草制成*皮人**稻草人,立于衙门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门口,用以警告继任官员,切勿贪赃枉法。这个法子,叫剥皮实草,也叫剥皮揎草。
和檀香刑、凌迟一样,剥皮也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开始比较人性,砍掉贪官脑袋后,也就是人死后才剥,这个肯定好剥,人类剥猪、羊、牛、狗、蛇等动物的皮,都是杀死之后再剥。
后来,朱元璋觉得“死剥”太仁慈,难以阻吓前腐后继的贪官,于是改成“活剥”。
第一刀从脊椎开始,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类似剖鱼),撕开, 然后慢慢、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瘦子比较好剥,皮不紧不松。最难剥的是胖子,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肥鸡和肥猪也是这样,脂肪多,剥起来吃力费劲。
还有一种方法,相对简单,就是把人埋进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后灌水银。水银比重大,很容易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肌肉与皮肤完全脱离后,将一皮不挂的肉身,从头顶那个口拎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莫言在其成名作《红高梁》里,也写到剥皮,他那个剥法比较另类,从头顶剥起,可能跟被剥皮的罗汉大爷是个光头有关。看看莫言是怎么描写剥皮的:
孙五(杀猪匠)左手提着一把尖刀,右丢提着一桶净水,哆哆嗦嗦地走到罗汉大爷面前。他用口叼着刀,提起水桶,从罗汉大爷头上浇下去。罗汉大爷被冷水一激,头猛然抬起,血水顺着他的脸、脖子,混浊地流到脚跟……
孙五的刀子在罗汉大爷的耳朵上像锯木头一样锯着。罗汉大爷狂呼不止,一股焦黄的尿水从两腿间一蹿一蹿地滋出来。孙五把罗汉大爷那只肥硕敦厚的耳朵放在瓷盘里。孙五又割掉罗汉大爷另一只耳朵放进瓷盘……
罗汉大爷的双耳底根上,只流了几滴血,罗汉大爷双耳一去,整个头部变得非常简洁……孙五弯下腰,把罗汉大爷的男性器官一刀旋下来,放进日本兵托着的瓷盘里……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窸窣发响。他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露出了一棱棱的肉……
罗汉大爷脸皮被剥掉后,不成形状的嘴里还呜呜噜噜地响着。一串一串鲜红的小血珠,从他的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孙五已经不像人,他的刀法是那么精细,把一张皮剥得完整无缺……
四、凌迟
凌迟就是民间咒骂人家的“杀千刀”,其实凌迟远不止割一千刀。在清朝,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二等割两千八百九十六刀,第三等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
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应该正是犯人毙命之时,如果没割足刀数,犯人已经毙命,或是割足了刀数,犯人未死,都算刽子手失误。
宋代有一个刽子手,因执刑凌迟多用了一刀,被犯人家属告上朝廷,刽子手因此被砍头。
挨刀最多的,是明朝恶贯满盈的太监刘瑾,整整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
“享受”凌迟的名人,还有明末名将袁崇焕,太平天国将领石达开。崇祯皇帝中了清军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叛国,将其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以便肌肉突出好下刀,“不明真相”的北京城无知民众,争食其肉。
凌迟了袁崇焕,大明朝很快玩完,被李自成和清军“凌迟”。
石达开真是位惊天地泣鬼神的一等一好汉,几千刀下来,他始终神色怡然,至死默然无声。一同被凌迟的部将曾仕和忍不住惨叫,石达开正色呵斥道:“你就不能忍一会吗?你就想,如果我们逮到他们,也如此对待就行了。”
天神啊佛祖啊,妖怪啊魔鬼啊,这能忍住吗?观者无不动容,清军官兵无不震惊,连经办此事的四川布政使刘蓉也敬佩不已,称其“最悍者”。
讲完剥皮和凌迟,不由想到北欧维京人发明的一种酷刑:“血鹰”。人性不分古今中外种族肤色,残忍起来,都一样残忍,没有最残忍只有更残忍。
维京人又称为北欧海盗,他们从公元8世纪到11世纪,一直侵扰欧洲沿海和不列颠岛屿,足迹遍及欧洲大陆至北极广阔疆域,欧洲这一个时期被称为“维京时期”。
为什么会想起血鹰酷刑?因为此刑与剥皮和凌迟相似,却更加残忍和富有“创意,将剥皮与凌迟完全结合。
抓到俘虏之后,维京人往往对其实行血鹰。先在俘虏后背画一个老鹰翅膀的图形,然后照图下刀,一刀刀把肉割下来。
肉被割干净后,只剩下肋骨。为了不让俘虏死去,维京人还会逼迫他喝下维持生命力的药水,延长其受折磨的时间。然后再将肋骨硬生生掰出来别到两旁,好像老鹰翅膀一样。
这还不够,还要将受刑者的肺叶,拽到肋骨旁边,只要他还没死,还在喘气呼吸,肺叶就会扇动,给人一种老鹰翅膀扇动的感觉,故而称之为“血鹰”。
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维京传奇》这部电视连续剧,该剧拍得非常真实,里面有实施血鹰的场面,我就是从该剧得知此刑的,印象深刻。
五、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又称车裂,发明者是秦朝的商秧。
顾名思义,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有时也用牛)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五马分尸,也分为“死分”和“活分”,死分,就是先把受刑者毒死或者吊死,然后再分之,不知痛苦。活分的痛苦,自不必言,想想都毛骨悚然。
商鞅自作自受,他后来也“享受”了五马分尸,但据说是“死分”。至于是砍头、毒死还是吊死后再分,不得而知,如果是砍头,那就不叫五马分尸,而叫“四马分尸”。
五马分尸近似大卸八块,但后者比前者更惨。汉高祖刘邦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挖出眼睛,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
吕后儿子看到了,竟然活活吓死。
这就是大卸八块的由来。
六、腰斩
小时候,有些孩子残忍地将青蛙用刀一砍为二,分成两半的青蛙,上半身还会跳,下半身虽然不会跳,但还能动弹。儿童天性中的残忍,有时候真是不寒而栗。
当然,那时候无知的我们,根本不知道这种手段,古人竟然用在同类身上。如果知道,大抵不敢那么干,至少不敢那么肆无忌惮。
我们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包公那三把镏金狗头铡头,只铡贪官脑袋,因为评书里都是这么说的,影视和戏文里也是这么演的。其实不然,它们不仅铡脑袋,也铡腰,一刀下去把人分成两段,是谓腰斩。
脑袋一刀下去,立马尸首分家,人立刻断了气,没什么痛苦。腰身一刀下去,虽然也立马分为两断,人却不会立即断气,斩完以后神智还是清醒的,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好一段”到底多长,不得而知,但哪怕一分钟,那也比一年还漫长。
据说被明成祖朱棣腰斩的方孝孺,一刀下去之后,还能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十二个半“篡”字才断气。
方孝孺为什么要写“篡”字?因为朱棣的*队军**攻破京师,夺了侄儿的皇权后,文武百官大多见风转舵,投降依附于他。唯有方孝孺拒不投降,被捕下狱。
朱棣想借用方孝孺的威信来收揽人心,不仅屡次派人到狱中劝降,还希望由他撰写即位诏书,方孝孺破口大骂,坚决不从。
朱棣于是派人押解方孝孺上殿,强迫他写诏书。方孝孺却大书“燕贼篡位”,朱棣见他宁死不屈,威胁他:“你不怕被诛九族吗?”方孝孺义正严辞予以斥责:“即使诛我十族又怎样?”
朱棣怒不可遏,大肆搜捕方孝孺亲属,包括他的门生和朋友(即第十族),在方孝孺面前一一杀害,被杀者共达八百七十三人,而方孝孺则被腰斩于南京聚宝门外。
方孝孺是中国历史上,唯一被诛十族的人。
“享受”此刑的名人,还有秦朝宰相李斯。
七、溢首
缢首就是上吊,国外称绞刑,但与上吊又有所不同,上吊一般都是自杀,没多大痛苦。缢首既然位列酷刑,自然没那么好受。
上吊都是用绳子或者布带,缢首用的是弓弦,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气越来越少,直到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溢首于死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
说到溢首和上吊,不由联想到“筋吊”,这个您恐怕没有听说过。唯一“享受”此酷刑的,是战国时代的齐缗王,这家伙是个昏君暴君,将齐国治理得一团糟,最后被楚国大将淖齿所杀。
但是淖齿很变态,命人先把齐缗王的筋抽出来,然后再用筋当绳子,把他吊死。虽然残忍,但不得不承认,这是极富创意的酷刑。
这肯定是个技术含量极高的活,难度估计超过凌迟和檀香刑,把筋一根根抽出来很难,更难的是结成绳子。齐缗王是个胖子,那要抽多少根筋,结多粗的筋绳,才能吊死他?
齐缗王被折磨了一天一夜才死去。
八、柴刑
柴刑也叫炭刑、火刑,但又有别于火刑,只要一说“请君入瓮”这个成语,您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武则天即位后,大兴告密和牢狱之风,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 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施以酷刑逼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底烧柴。刑人如果不招供,就被活活烧死在瓮里。
后来有人告密来俊臣谋反,武则天担心他不肯招供,就让另一酷吏周兴想办法对付他。周兴故意请他喝酒,然后问他犯人不肯招供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洋洋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于是周兴就“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堪与炭刑“媲美”、有过之而不及的是炮烙,亦称炮格,殷纣王所创。《史记·殷本纪》曰:“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列女传》释日:“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
翻译过来就是:堆炭架烧铜柱,令人行走其上,以致落火被焚身亡。

九、阉割
阉割这种酷刑,想必大家耳熟能详,但是到底怎么操作,未必知道,这也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
首先要用绳子把老二绑起来(包括子孙袋,即卵泡),不让血液流通,使其自然坏死,然后一刀割掉,斩草除根,用香灰止血。
还有关键一环,将一根鹅毛插入尿道,几天后取出,如果能正常排尿,大功告成。如果尿排不出来,那就失败了,受刑者十有八九死于尿毒症。
阉割是唯一不以要命为目的的酷刑,也是唯一能够提供就业机会、乃至升官发财机会的酷刑。它虽然不要命,但一旦受了此刑,这个人在精神就死掉了。
伟大而不幸的司马迁,“享受”了此刑。
十、刖刑
关于刖刑,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把膝盖以下砍掉,一种是把膝盖骨削掉。总而言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伟大的军事家孙膑,受的就是刖刑。孙膑本名孙宾,受刑之后,改为孙膑。“膑”即“膝盖骨”之意。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链接”,肯定无法站立。孙膑受刑之后,连马都骑不了,只能像诸葛亮那样坐车。
十一、针刑
针刑可不是针灸,针灸是治病,针刑是要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针主要插在指甲缝里,十指连心啊,那种痛苦,想想都生不如死。当年渣滓洞里的国民*党**特务,就是用竹签刺江姐的指甲缝。江姐太伟大了,居然能够忍受扛住。
十二、棍刑
棍刑可不能顾名思义,它并不是用棍子打人,而是拿根棍子直接从嘴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类似檀香刑。
如此残忍的酷刑,却美名曰“开口笑”。
十三、木马
与棍刑和檀香刑类似的酷刑,还有“木马”,专门为淫妇量身定制,是清朝十大酷刑之一。就是拿根木桩,从*体下**插进去,由于木桩固定在木马上,人又坐在木马上,随着身体不断往下坠,木桩便慢慢穿入身体……
十四、挖心剖肝
挖心剖肝,这个主要在小说野史里出现,正史里好像没有记载。干这活的,主要是土匪,目的是切片爆炒下酒。《水浒传》里,宋江就差点被矮脚虎王英挖了心。
说到挖心剖肝,我倒想起一个与此关联的真实故事来。
公元前660年,野蛮的狄人(少数民族)入侵卫国。卫国国君卫懿公亲自率军上阵迎战,结果被狄军团团围住,寡不敌众全军覆没。
凶残的狄人杀死他们后,竟然把他们的肉,一块块割下来烤吃了。惨剧发生的话时候,卫国大夫弘演正前往邻国陈国搬救兵,未果。返回途中,得知卫国已亡,连忙去寻找卫懿公的尸体。
在一幸存小太监的指认下,弘演终于找到卫懿公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的尸体。卫懿公的尸体,已经被狄军吃得零落不全,只有肝脏保存完好,但被剜出扔在一旁。
弘演放声大哭,然后说,主公死得如此悲惨,眼下也没办法为他安葬,我要用我的身体作棺材,为主公人葬。
说罢,他吩咐随从,我死之后,把我埋在树下,等日后有了新的国君,再让他把我俩君臣一起运回国家。
弘演说罢,拔出宝剑,剖开肚子,将卫懿公的肝脏,放入腹中,然后倒地死去。
人一旦沦为*兽禽**,往往*兽禽**不如,酷刑的发明和使用,正是人性中兽性的大发作,唯有法治和民主,方能抑制这种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