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是否还在坚守自己最初的梦想,
让藏蓝点燃青春的热血,
在警营燃烧激情的岁月,
如果是,
那么惠水公安需要你!

让我们一起用热血和忠诚,
融化罪恶的坚冰,
高举平安的旗帜,
在忠诚不悔的*途征**中,
化作最炫目的风景。

让我们一起坚守青春的梦想,
尽情的挥洒汗水,
守护这座城市的幸福安康。

I WANT YOU
↓↓↓
因工作需要
为加强惠水县城区社会面治安管理工作,保障惠水县城区社会治安秩序,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办法(试行)》、经惠水县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工作人员20人(劳动合同制)。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惠水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惠水县户籍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和2016年至2018年退伍军人(退伍军人文凭放宽至初中文凭);
2. 惠水县外户籍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3. 因工作性质,招聘对象(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和心理缺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曾被聘用为辅警或警务助理,被开除或自动辞职的;
4.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6.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提交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
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以前(上午8:4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惠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三楼办公室(3007室)。联系人:罗警官:13765485570
2. 报名要求。
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市)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体检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五、聘用审批
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实行试用一个月制度,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五险、工资等手续,同时由用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县公安局备案。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惠水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1日
来吧!
我们并肩作战
守护惠水平安
-END-

编辑 | 吴迪 刘若妍
初审 | 蒋国松
审核 | 钱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