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股东借款破产了怎么还 (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好是坏)

曾友乾最近有些苦恼,借给公司的钱怎么收回来?

事情是这样的,他入股的一家公司,因为资金周转的需要,决定对外借款,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利息。

曾友乾琢磨着,这事一来有高息,二来公司经营好了,自己作为股东也可以分配到更多利润,便答应借款给公司。

此后,公司便多次向曾友乾借款,但双方的手续并不规范,好些借款没打借条,只是公司会计简单做了记录。

几年后,曾友乾要求公司返还借款。

但他发现,这么多年借出的钱,有大部分都未打借条,财务记载也很不规范,只记录了数额,未记载原因。此外,借款的利息,也没有在财务帐册上进行反映。

怎么和公司结算?曾友乾有点犯愁。

为此,他咨询了朋友。

朋友给他建议:你干脆趁你现在还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还管着公章,和公司写一个总的欠条,再去做个仲裁,通过仲裁,把公司欠款以裁决书的方式,固定下来,不就放心无忧了吗!

曾友乾一听,觉着这个可以有。

于是,他梳理了历年来,公司的每一笔借款,补充相关的转账流水,并书写了一张总欠条,并以此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公司也配合曾友乾的仲裁行为。

果不其然,曾友乾成功获得了胜诉的仲裁裁决书,并随后向法院申请执行。

眼看着就要拿到钱了,公司其他股东不乐意了。他们认为曾友乾是在侵占公司财产,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之后,曾友乾被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拘留,并被逮捕。

司法机关认为,曾友乾利用自己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虚构对公司的债权,意图侵占公司上千万的资产。

律师解读:

曾友乾会牵扯进刑事犯罪,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 1、借款不规范

借款当时,没有与公司签署完善的书面借据。公司财务也没有进行规范的财务记载。

  • 2、要债不合法

曾友乾发现自己的债务凭证不完善、有瑕疵时,未采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去确认自己的债权。反而为图一时方便,自己制作借款凭证,并进行虚假仲裁。这种方法适得其反,反到让曾有乾有口难辩。

律师建议:

  1. 股东与公司的经济往来中,一定要签署借据、合同等书面文件,对经济往来的发生时间、原因、金额等事项要进行清晰、明确的记载。
  2. 公司的财务制度要规范。对于向股东借款、股东垫资等事项,要进行准确、客观、真实的财务记录。
  3. 发生经济往来后,股东要有风险防范意识,要注意保存相关的银行转账凭证、公司会议记录、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事后还原真相。
  4. 股东在与公司结算时,要采取合法方式,不能随意制作合同、确认函等文件,而应通过股东会议协商、进行审计等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否则,弄巧成拙,导致事后有口难辩。

相关法律规定

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