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家被抓后过了很久,自己仍安然无恙,“上家”廖某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哪想到,大半年之后,他却被网上追逃,东躲*藏西**,最终还是被抓捕归案。
2017年,“瘾君子”邓某在湖南老家一个公共厕所里看到一个卖*毒冰**的电话号码,他打了电话过去,对方是老乡廖某。一来二去,二人互加了微信经常联系。邓某先后几次通过微信向廖某买*毒冰**,廖某也“够意思”,不但卖给邓某的*毒冰**价格较低,而且保证不掺一点假。2017年9月11日,到诸暨后的邓某,又通过微信向廖某购买*毒冰**。廖某照例将*毒冰**藏在玩具里快递给邓某。殊不知,邓某早就被警方盯上了。在收到快递当天,邓某即在租房内被警方抓获。
邓某是个“讲义气”的下家,面对警方审讯,拒绝配合辨认。邓某被抓后,廖某沉寂了一段时间,观察了大半年后,廖某确信没事了,又重操旧业。
2017年11月24日,案件被移送至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邓某的上家仍逍遥法外。面对邓某的闭口不谈,检察官决定自己寻找突破口。
可以肯定的是,邓某的*品毒**是从固定的上家小批量买进。双方既然有联系,必定会留下痕迹。于是,办案检察官决定从邓某的手机入手,查找信息。经对邓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细致梳理分析,检察官最终查实了微信号为“lzmxxx”的用户向邓某贩卖*品毒**的犯罪证据。见到证据,邓某自知藏不住,在犹豫再三后终于同意配合,廖某的真实身份随即浮出水面。
2018年3月22日,诸暨市检察院将查明的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意见书,要求对廖某予以抓捕并移送检察院起诉。同年10月17日,东躲*藏西**半年多的廖某,被抓获归案。
而廖某始终拒不承认任何贩卖*品毒**的事实,还说自己的微信号曾经有一周时间被盗过,他并不认识邓某。
难道真如廖某所辩解的那样,上家另有其人?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反复推敲证据,综合分析多名证人证言及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证明、快递信息等一系列客观证据,最终证实贩卖*品毒**、微信号为“lzmxxx”的人,就是廖某。
最终,检察官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依靠客观性证据证实廖某贩卖*品毒**达32克,涉嫌贩卖*品毒**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对廖某拒不承认贩毒事实的行为,检察官在公诉意见中提请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今年4月22日,法院一审认定廖某犯贩卖*品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廖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对廖某的上诉意见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