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亲爱的校长:
最近关于黑洞照片的新闻甚至火热,同时视觉中国也因此被推向风口浪尖,视觉中国官网已经暂停服务,网上能够看到的也只能是其发出的致歉信。
视觉中国是正版视频、音乐、图片交易平台,虽有正版交易名号,但也因其打着版权保护的名义出售未授权的内容,有些网友还反映国徽图片也在平台上出售。关于版权保护,近两年付费音乐可以说是国内内容保护的先行,早些年我们听的磁带、看的VCD电影光盘多数是盗版的,到后来网络上各种的Donlowd。
随着数字媒体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数字音乐跟电影成为主流,*机跟手**移动网络的便携与快捷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数字音乐在网易、腾讯、阿里三家公司的掌控中已经尽收麾下,想听什么音乐*载下**app付费即可听到。对于音乐版权的保护,大家的意识也是逐步提升,但在其他方面却存在欠缺。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能够注意到什么呢?
教材
有很多项目商是通过后续的教材进行盈利的,比如Super Kids、Our World、小荷作文、硬笔书法等。前期加盟后总部提供教学体系培训确保加盟校可以上课,加盟校通过学生消耗教材,总部的盈利点在于教材差价,使用总量越大收益越大;加盟校的盈利点更多的是在课时费。如果教材价格过高,而课时费较低,学校的利润便会降低。所以想要更好的降低教材方面的成本,翻印教材是一个手段。但这一旦被发现,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2016年7月份上海一对夫妇给孩子报名学而思的时候发现翻印教材的“商机”,教材在家长群跟网络上备受欢迎,2017年3月9日,刘某、李某在暂住地被民警抓获。经司法审计,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刘某夫妇通过该二手交易平台销售“学而思”教材的交易金额为12万余元,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跟字体
随着机构的发展,很多学校也配有了自己的媒宣部,品牌建设跟做营销工具的过程中少不了使用图片、视频等素材资料。但是网络上多数素材是具有版权的,特别是照片跟字体。
前两年,林志颖因为在微博上发了一张图结果被索赔一百多万。后续又有公众号小编因盗用XX摄影师照片或插画被锁赔的新闻是陆续出现,为此有些自媒体作者特别整理出一些免费素材网站供大家使用,小白老师之前发布的文章中也有整理。对于电脑字体大家都不陌生,可能会人觉得不可思议,我们用的电脑字体难道还是要收费的吗?是的,作为商业用途是要收费的。比如我们的招生单页中使用了微软雅黑就属于是侵权的。但是对微软雅黑字体的使用,我们习以为常,这时我们会思考,为什么他们没有找我们要索赔呢?我想说的是,说不定这只是一个套路。
去年下半年我朋友跟我发了一条微信消息说:“X正字体给我们发了一个律师函,说我们盗用了他们的字体。”我问他,这事最后是怎么处理的。他回,公司花钱买了他们家的字体。朋友在的公司是一家企业应用系统开发商,在青岛也算是有一定规模的。系统开发过程中跟后期推到市场中应用,都用到了他们家的字体,所以人家才会给发律师函。
后来又听了一个MBA的课程是讲在没有预算请明星代言时,游戏公司是怎么使用明星形象做推广的案例。明星本身带有很大流量,请明星代言粉丝也会追逐玩儿游戏。游戏玩家的量增长后会带来营收,明星在被代言事件发生后,经纪人会找到游戏公司约谈,要么签约合作要么赔款,游戏公司再三砍价,合作没谈成。在游戏公司的拖延下,经纪人再次发起约谈,此刻已经过去一段时间,游戏玩家的量也是水涨船高,但谈判中游戏公司依然不愿出巨资走正规途径请明星代言,经纪人只能采用法律维护权益。
起诉、立案、开庭审理、调解、上诉……一轮下来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周期太长,考虑到时间成本以及事件发酵给游戏公司带来的影响。最后不得不与游戏公司妥协,从巨资代言请到平民价代言。虽然这是一个不好的商业套路,但是对于版权的套路,我们还是要意识到的。网络上虽有很多版权字体,但同样也有开源字体,也就是免费用的字体,比如思源字体。
培训机构虽为盈利组织,但同样也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对于我们来讲,为人师表可不做功德但不可违背伦理道德。
备注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爱你的小白老师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