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决案例 (恶势力集团犯罪的判决标准)

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判决书,恶势力集团犯罪的判决标准

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判决书,恶势力集团犯罪的判决标准

2017年12月22日16时30分许,信阳市民蔡某驾车途经信阳市京珠高速入口附近时,发现被人尾随,下车查看时被数名年轻男子摁倒,强行将其驾驶的车辆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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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高新分局初步侦查,被抢走的车辆为一辆二手丰田汉兰达,系蔡某从安徽省六安市二手车市场合法购买,并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过户手续。该车在卖给蔡某之前存在经济纠纷,但案发时该车为蔡某合法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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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侦查,警方发现作案的是一个以赵某胜(男,安徽省六安市人)为首的,频繁活动于安徽、江苏、河南等多个省市、插手租车纠纷的涉恶犯罪团伙。赵某胜注册成立南京必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专门负责为汽车租赁公司收逾期不交租金的车辆,2017年10月份,该公司与力蕴汽车咨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合作,赵某胜负责替力蕴公司收未按期还款的车辆,并约定每辆车收取7000至8000元的报酬。随后,赵某胜陆续招募曹某齐、冯某明、单某北、刘某松、徐某、朱某星等人,成立了以赵某胜为首要分子,刘某松、单某北等为重要成员的非法收车专业*债讨**队,通过GPS定位跟踪,采取直接将车开走,或利用人多势众采取拖、拉、拽等*力暴**手段强行将车开走等方式,先后在安徽、河南、江苏等地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巨大,影响极其恶劣。在查明该团伙的犯罪事实后,警方陆续将赵某胜等犯罪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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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赵某胜等8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赵某胜等8人一年一个月至七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收缴违法所得,对赵某胜、陆某、陆某松3名被告人并处罚金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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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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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也需要广大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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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376-6520119、0376-6520759;电子邮箱:xyshce@163.com;举报信箱: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信阳市公安局“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