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彩票挪用公款1500万获刑 (为了买彩票中了两百万)

江海明珠网讯(记者 沈琪)1月3日,徐女士在南通开发区一家别克销售公司4S店买了一辆汽车,随后,她将上户费和车辆购置税预付款共计10万元交到了销售员丁某手中,由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直到1月18日,徐女士的车子还是“黑户”,经过打听才知道,销售人员将他的钱卷走了,并没有帮他办理相关手续。徐女士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在丁某办理的汽车销售业务中,有11名消费者都被“坑了”,丁某卷走金额43万余元。2月25日,丁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开发区警方依法逮捕。

“阴阳合同”蒙混公司,仅订一单获利9.95万元

“这种款式的车特别好卖,每次货一到库就被顾客提走,我们车库根本就没有‘现货’,如果想买这款车,按公司规定,你先预缴10万元的付款,我才能帮你预定……1月3日,家住南通海门市徐女士辗转多家4S店,经过一次次比质比价,最终还是落脚南通开发区某别克销售有限公司的4S店内。原因之一,就是销售人员丁某比较“耿直”、“痛快”给出能让徐某很快就能接受的合理价位,并要求徐女士将上户费、车辆购置税用及预付款共计10万元打到其指定的银行卡上。

“为什么是个人帐户,而不是你公司的帐户?”徐女士在转钱时发现是一个个人帐户,便打电话疑惑地询问丁某。

“这是我们公司老板娘的个人银行帐户,你尽管打钱,就不要担心了。”丁某在电话中随口答道。

于是,徐女士在没有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爽快地将上户费、车辆购置税用及预付款共计10万元打到了销售员丁某指定的银行卡上。

尔后,丁某让徐某与其“订立一份一式三联的购车合同,徐某按照合同要求签了字。

让徐某万万没有想到的,丁某早就打起了“偷龙换凤”的合同把戏。为了预防万一,“一箭双雕”的蒙混公司与客户,不引起客户经理和客户的怀疑,谨慎的丁某从公司销售经理处拿来一式三联盖有公司印章的正式购车合同,伪造徐某的签字,将留作公司做底单保存的第一联、第三联分别填上500元的金额,而第二联则填上10万元交给客户徐某保存。

“一般的最多半个月就到货了,你回去等我电话通知,货一到,我就打你电话”徐某离开4S店时,丁某反复叮嘱徐某。

徐某在丁某一脸“真诚”的承诺中“千恩成谢”地回到了海门,这一等就是10多天。其间,徐某也曾打过两次丁某的电话,丁某都以货未到、再等等为由搪塞徐某。

1月18日上午,坚信不疑的徐某事先没有联系丁某,直接来到南通开发区4S别克销售店找徐某提车,此时才知道丁某于几天前就擅自离开公司,不知去向,徐某如梦方醒,发现自已上当受骗。

“他大概30多岁,看上去人比较老实,服务也特别的周到热情,关鍵是为我们争取了大幅度的‘优惠’,一个人忙前忙后为我们办理各项手续,我们当时也根本没往这方面去想。”徐女士一脸懊悔的回忆说。

巧舌如簧,打起了客户购置税、上牌费的“小九九”

2015年10月15日,南通市崇川区的骆先生来到开发区别克4S店购车,在丁某的要求下,向公司帐户刷卡支付了2多万元的费用。

“车辆购置税和上牌费用,这些都要现金支付的,由于是两个不同的部门,这笔钱交给我直接去办理”完成交钱手续后,丁某对骆先生说。

自己第一次买车,又不懂行情,想到有人帮忙办理业务,还是比较方便,骆先生就在店里把2万元现金递交给了丁某。

给钱后,丁某告诉骆先生,由于此款车的货源经较紧张,让骆先生2016年1月份来4S店取车、选号上牌。

后来,他就给刘某打电话。“一直没有人接,我也是到了店里才知道他已经出事了。”

今年1月18日,骆先生接到别克4S店销售员可以提车的电话通知后,兴匆匆地来到4S店取车,然而,当骆先生打电话给丁某要求选号上牌时,丁某的电话却再也怎么无法打通,一下子慌了神的骆某来到销售前台一打听,才知道丁某在3天前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丁某把客户购置税、上牌费的钱都私吞了,不仅让别克4S店蒙冤受屈,还害了自已,以后他难以做人了,像骆先生一样在丁某手上购车的受害客户就有11人,金额高达43万余元”别克4S店的一位销售员说。

骆先生调出了翻拍的4S店监控录像。从画面上看,就在收银台的前方,骆先生确实和一名穿衬衣的工作人员站在一台点钞机前面,周围没有其他工作人员,由于画面模糊,并不能看清楚有多少钞票,但是有一个给钱的动作。

1月18日,开发区4S别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报警,随后,开发区警方立案侦查,1月19日,闻讯警方调查中的丁某来到开发区公安分局竹行派出所投案自首。

他是店里的销售冠军,大半年的时间却骗了11人

20日上午,民警来到了开发区某4S汽车有限公司,在店内,恰好遇上销售经理俞某正在和受骗的客户协商解决办法。

“我们对客户都有过提醒,不要和销售人员有直接的现金往来,而且公司也有明确规定,公司只有财务人员可以经手客户的购车款项,除财务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销售人员在内,都不能经手客户的购车款项。”销售经理俞某指着收银台的“温馨提示”说。

民警看到提示上写着: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在本公司的所有业务款项,请到本公司指定收银处或转账至本公司指定账户进行结算,一切个人收款或非公司账户收款,均非本公司的行为……

销售经理俞某说,丁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一开始公司并不知情, 据他介绍,被丁某骗的客户有11人,这些人中,最早在他手里办理业务的是10月底,只有1人,其余的人都是在11月至2016年1月期间,所以时间并不是太久。金额高达43万余元。

“你说说丁某平时在公司与同事的关系怎么样?”在4S店里,一位员工提到了丁某的为人,旁边的员工都说还可以。据丁某的同事介绍,他在4S店已经工作了不到一年,是店里的销售冠军,业务能力很强,平时人际关系也不错。东窗事发之前,大家都没有察觉异常。

在4S店里,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即使是在店里进行交易,客户也一定要拿到相关凭证,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而在公司内部,他们也禁止员工与客户进行直接的现金往来。一般客户办理车辆购置税,还是要本人去或者由销售顾问带着去。

据办案民警朱唯进介绍,今年32岁的丁某,如东县袁庄镇人,大学毕业后曾经经营过水果生意,2015年3月,丁某应聘来到南通开发区某4S别克销售有限公司,从事汽车销售工作。能说会道的丁某走上销售工作岗位后,通过自已努力,积累了令人信服的销售经验,每月销售量稳定递增,成为店里的销售冠军,每月的工资收入也令人同行们刮目相看。为了拉动销售业绩,店里领导还让丁某带了几个徒弟,跟其学习销售经验。

手上有了丰厚收入的丁某,开始玩起了买彩票,特别是喜欢购买体育竞猜彩票,平常,他都是几千几千的买,有时候甚至也购买上万元的彩票,由于运气不好,他买的彩票很能少中奖,久而久之就把自己的积蓄花光了,然而,喜欢买彩票的丁某,此时却遏制不住买彩票的欲望,于是,手头缺钱的丁某便打起了客户购车款、购置税及上牌费的主意。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16日三个多月的时间内,丁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以与客户订立虚拟合同或合同,骗取11名客户购车款、购置税及上牌费计43万余元,用于购买彩票,挥霍一空。3月10日上午,丁某因涉嫌虚拟合同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被开发区警方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