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惠澳措施的推出,越来越多内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吸引澳门居民在内地购房置业。但同时,也出现内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澳门特区刊登的楼房广告涉嫌违反澳门特区广告法律法规的情形,导致较多澳门居民在内地购房出现纠纷。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备忘录》,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3日致函深圳市消委会,提请协助转送有关澳门特区的广告法律法规资料。深圳市消委会已将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致函的广告法律法规资料转达有关部门,现将其转发给各房地产企业(见下图),请有意在澳门特区进行宣传或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知悉遵守。
澳门特区有关 广告法律 法规资料











版权: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