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我们介绍了马萨诸塞州,我们要知道其实马萨诸塞并不是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才是英帝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早在1587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就把一份“土地授权书”,也就是“地契”,交给沃尔特·雷利爵士,让他在北美建立一个“英国人的国家”。
这在当时很流行,英国女王不过做了一件西班牙国王、葡萄牙国王、法国国王和欧洲其他国家的君主都在做的一件事:将美洲的土地“合法”地授予他们喜欢的人。欧洲人当时就是这么霸道,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根本就不拥有这片土地。当他们决定把印第安人的家园赐给自己臣民的时候,是否征求过它的主人的意见?
伊丽莎白版的弗吉尼亚
当然,伊丽莎白一世可没想这么多。她和沃尔特爵士选中的这块地包括从今天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到缅因州的北美东海岸。见下图:

把它命名为“弗吉尼亚”,是为了赞美伊丽莎白一世,这位25岁登基、终生未嫁的“处女王”。
沃尔特爵士先后派出三批人马,前两拨因为准备不足,没能在北美坚持下去,不得不撤回英国。对于在北美的失败,伊丽莎白一世也许只能望洋兴叹了。
1603年,女王去世,她缔造的“金色年代”随着她渐渐远去。继位的詹姆士一世虽没有女王的睿智,却有着同样的野心。他即位之初,就与西班牙国王达成协议:英国停止资助海盗拦截西班牙商船,西班牙不再进攻英国人在北美的定居地。你可能奇怪,怎么还有西班牙的事情。
其实美洲一一开始是西班牙发现的,西班牙在南美建立了巨大的殖民地帝国,那个时候西班牙才是世界超级大国,但是西班牙是个“跟着黄金走”的帝国,它对北美的几次勘探都没有发现金矿,于是认为北美是一片“没有希望的土地”。所以,在控制了佛罗里达之后,没有继续在北美殖民,使欧洲其他国家获得了在新大陆发展的机会。
詹姆士一世版的弗吉尼亚
国家殖民失败后,英国人还是没放弃殖民美洲的想啊,1606年,伦敦股份公司,也就是后来的“伦敦弗吉尼亚公司”(以下简称“弗吉尼亚公司”),宣告成立。这家公司从国王手中获得许可证,开始招募殖民者。英国的殖民之路开始转换角色,从政府变成私人了,这才是美洲真正崛起的关键。
你看现在的南美,就是学的西班牙那套,结果他们只学会了军事独裁,而英国殖民地学会了自治。这是拉丁美洲和北美的区别。
弗吉尼亚公司开始大做广告,宣称新大陆“遍地黄金”,黄金的所在地是北美东海岸的切萨皮克湾地区,他们仍然把它叫作“弗吉尼亚”,也就是今天美国的弗吉尼亚及其西边的其他几个州所在地。

这里土地肥沃,气候温暖,至今森林覆盖率仍为65%。丛林密布、河道纵横的弗吉尼亚,盛产各种鱼类、螃蟹、扇贝、牡蛎,滋养着野鸭、大雁、野火鸡、鹿、浣熊、野猪、松鼠、野兔等,还长满野草莓、葡萄和各种坚果。
1606年12月,弗吉尼亚公司组织的殖民者出发了,三艘船共105名乘客,全是男人,其中一大半被称为“绅士”。什么是“绅士”呢?就是举止优雅、品位超群的闲人。他们一般出身上流社会,从小接受各种贵族教育,衣着体面,修养很高,彬彬有礼。他们谈政治,去舞会,玩马球,练剑术,搞探险,生活丰富多彩。可有一件事情他们从未想过,也从未学会,那就是:工作。最关键是这105人中,没有一个人是农夫,也就是说,没有一个会种地。
超级牛人史密斯
经过1年多的航行,1607年4月,三艘船来到切萨皮克湾的入海口。船上的人很民主,选举出六个人组成委员会,并从中选出一位总督,领导这个殖民地。其中有一个人很重要,史密斯,当时的他正被铁链子锁在船的底舱。为什么被关起来呢?因为他在船上因羞辱绅士们,受到指控,被船长下令锁起来。
其实人家还真有鄙视绅士的资本,史密斯一定有十三条。1580年1月,他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小农家庭。16岁时他离开家去海上谋生,又到法国当雇佣兵,跟西班牙打仗。后来去了地中海,做过生意,当过海盗,还到匈牙利当兵打土耳其人,被提升为上尉,后来受伤被俘,卖给一个土耳其贵族为奴,又被转送给贵族的希腊*妇情**。没想到这个希腊女人爱上了他,带他去了克里米亚。他趁机逃脱,却被抓住扔进地中海。再后来,他去了俄国、波兰、德国,时而当兵,时而当贼。最后,又窜到北非去跟海盗打仗,1604年才回到英国。
这履历是不是看的你一愣一愣的?当然,此时的绅士们不会选他当总督,所以,弗吉尼亚的前两位总督都是绅士。他们按照公司的指令,沿河勘探,最后选中了一块地方作为定居地,用国王的名字把它命名为“詹姆斯敦”,以此为中心建立“詹姆斯敦殖民地”。
刚到北美时,殖民者们被弗吉尼亚的富庶惊呆了。但是找了半天都没发现黄金,这时候前面那个问题就出现了:没人会种粮食啊,怎么办?眼看着詹姆斯敦殖民地就要爆发一场灾难,28岁的史密斯被选为第三任总督。他上台后立刻宣布:“不劳动的人不许吃饭!”绅士们一开始还*制抵**,但是三天之后,饥肠辘辘的绅士们都乖乖的拿起工具跟大家一起工作了。他们虽然恨死了史密斯,但都敢怒不敢言。
热心的印第安人
虽然大家开始干活了,但是天天抓鱼吃也不爽啊,总要来点面包把。可是没人会,正在大家犯愁的时候,印第安人来了,英国人用从英国带来的工具和毯子换印第安人的玉米。印第安人还他种粮食的方法。
就这样,靠着印第安人的帮助詹姆斯敦殖民地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与此同时,纽波特船长又从英国带来两批殖民者,到1609年9月,詹姆斯敦已从最初的105人增加到约500人。
但是人一多,英国人的本性又开始暴露出来了,吃饱喝足的他们开始了对土地的争夺。但是这地方本来是印第安人的,于是,冲突开始发生,但有史密斯压阵,基本上还算平静。1609年9月的一次*药火**爆炸让史密斯身受重伤,他不得不返回英国治疗。临行前,他与印第安人首领波瓦坦达成约定,印第安人将继续为殖民地提供粮食,他才回国了。这里说下史密斯的故事,
1609年10月,史密斯回到了英国,从此再也没有光顾弗吉尼亚。他后来去了由清教徒建立的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殖民地,并把那个地区命名为“新英格兰”。他从弗吉尼亚回国后,根据自己的经历写成好几本书,包括《弗吉尼亚史》,成了畅销书作家。他在书中严厉抨击了绅士们的所作所为,大声疾呼新大陆需要的是“劳动者”。他告诉大家,弗吉尼亚没有黄金,有的是无穷的机会,凡是勤奋工作的人都可以发财致富。他的书不仅让英国人对弗吉尼亚充满向往和热情,也为后来清教徒们在新大陆建立殖民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