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64木瓜押韵、注释、古音、今韵

诗经64-1木瓜押韵

来自:刘小羽组长2026-03-13T23:32:55+00:00已编辑河南5浏览

(备注:□ = 非韵、■= i韵、●=o/u韵、◆=ng韵)

1.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2.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3.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 □□□□● □●□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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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这首诗押韵规律,但最奇怪的是第三行,李-玖,到底是i韵还是o韵?说文解字将玖=芑,i韵。但我估计不是许慎的原话,而是经历了唐宋明之后,后人加注的,段玉裁等人分不清,都作为原话。而段玉裁所注「陸德明引說文紀又反。唐韻舉友切。古音在一部。詩久字在一部。孔子易傳久在三部。」是唐代将其归入又-友同韵。

以上是编写《周音》时的分析,现在仍然赞同。

诗经64-2木瓜注释1

来自:刘小羽组长2026-03-13T23:32:55+00:00已编辑河南8浏览

(备注:□ = 非韵、■= i韵、●=o/u韵、◆=ng韵)

1.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2.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3.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 □□□□● □●□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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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投桃报李的成语都很熟悉,指的是你来我往,然而本诗所报远胜于所得,所以并不是指友谊,而是指更浓烈的感情,比如爱情。结尾:永以为好也!可以诠释。

2、木,表示树木,可知诗中所谓的瓜、桃、李,应为果树的果实,而非草本植物的果实。这其实有点多余,尤其是桃李,似乎并没有草本的桃李。木瓜vs 草本的瓜,都是存在的,不加木字确实容易混淆。所以,后文的木桃、木李,均为凑字数,为了对齐木瓜。

3、琼,作用类似木,指的是材质。琼,美玉也。

琚-瑶-玖,应为玉的不同品类。瓜>桃>李,从这里可以推测:琚>瑶>玖,从品级上看,应当是这样。

我认为,这几种玉器,是与服饰有关。裾→琚,应为腰带上的玉。灸→玖,应为按摩穴位之用的玉石,比如手串或手镯。摇→瑶,应为摇摆的玉珠串,可能是头饰(步摇),也可能是项链。

从色泽上来说,玉带上的玉,一般为白玉。头饰或项链的用玉,一般为绿色或红色。按摩穴位之玉,各种颜色都可能。

按照琚>瑶>玖的优先次序看,琚=白玉带,瑶=彩玉(玛瑙)项链,玖=手钏,可能性极大。

4、由此可见,诗人应为男性,因为赠送的玉器应为女性饰品,尤其是瑶=项链。可见,投来木瓜、桃李的是一名女性,而诗人回报了更为贵重的玉器,类似于下聘礼,所以进一步要求:永结同好。

5、匪=非,通假字。非报,意思是,不要做朋友,不是朋友间礼尚往来的友谊,而是进一步:求婚。

诗经64-2木瓜注释2

来自:刘小羽组长2026-03-13T23:32:55+00:00已编辑河南9浏览

(备注:□ = 非韵、■= i韵、●=o/u韵、◆=ng韵)

1.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2.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3.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 □□□□● □●□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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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上一节指出:本诗为爱情诗,非常甜美。这里来讲一讲引申义——

1、木瓜-桃-李,对应琼琚-瑶-玖,也即,对应玉带-项链-手钏,那么这些饰品所代表的身体部位恰好等同于这些水果的象形:

木瓜 vs 玉带,位于臀部,而臀部的一半(屁股)形状类似椭圆,为木瓜形。所以,木瓜-琼琚暗喻臀部。

桃 vs 项链,位于胸部,而乳房的形状类似桃子,有尖。所以,桃-琼瑶暗喻胸部。

李 vs 手钏,位于裆部(双臂自然下垂或交错时,手的位置处于裆部水平),而且李子的形状颇似阴户。所以,李-琼玖暗喻女性阴部。

诗经64木瓜押韵、注释、古音、今韵

所以,这三对意象,其实是带有性意味的。也就是说,诗人与对象已经发生了关系,诗人所赠送的玉器并非是这种关系的报酬,而是求婚的诚意。用更直白的话说:我和你发生了关系,不是为了约炮或嫖娼,而是为了爱情或求婚。

看,古人和现代人其实差不多的。

2、再深一层想,这其实也是国君对待人才的方式。一旦某个人才立了功,君主多有封赏,以求拉拢,确立长期关系,而非这次立功的奖赏,而是长期的荣宠。所以,这首诗可能是君主诗、求贤若渴诗,与前面多数诗歌不同。

诗经64-3木瓜上古音大概

来自:刘小羽组长2026-03-13T23:32:55+00:00已编辑河南8浏览

(备注:□ = 非韵、■= i韵、●=o/u韵、◆=ng韵)

1.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du co di bu cu, bo di di cong cu. bi bo do, cong di co co do!

2.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du co di bu do, bo di di cong do. bi bo do, cong di co co do!

3.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du co di bu di, bo di di cong ci. bi bo do, cong di co c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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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琚从居,居从古,古从口,古音co、cu。

2、投从殳,殳从手,古音du、do。

3、瑶从䍃,䍃从肉,古音do。

4、玖从久,现代读作jiu,根据周音理论似乎可以推导古音co,但其实在诗经中,久为i韵。

如:

①诗经第177篇《六月》:

吉甫燕喜,既多受祉。来归自镐,我行永久。饮御诸友,炰鳖脍鲤。侯谁在矣?张仲孝友。

其中,祉-久-鲤-友押韵i。

②诗经第74篇《丘中有麻》:

  1.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
  2.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
  3.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其中,李-子-玖押韵i。

诗经64-4木瓜今韵

来自:刘小羽组长2026-03-13T23:32:55+00:00已编辑河南3浏览

(备注:□ = 非韵、■= i韵、●=o/u韵、◆=ng韵)

1.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 报也,永以为好也!

2.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报也,永以为好也!

3.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 报也,永以为好也!

□□□□● □□□□● □●□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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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瓜-琚,现代已经不押韵,由于瓜为常见词,不易替代,须替换琚。

琚→玡,a韵。虽然玡=像玉石的骨头,但放在文中不冲突。

2、李-玖,现代不押韵,同理,须替换玖。

玖→玑,为i韵。玑一般指的是玉石珠子,放在文中还可以。

但这样修改的话,瓜桃李 vs 玡瑶玑 的这种优先顺序可能就不存在了,而且隐喻也不存在了。

3、匪→非,古今字,通假字。

编写《周音》时修订的新韵:

20210224添加新韵: 木瓜

1.投我以山竹,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2.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3.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玑。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u韵的水果名除了山竹,还有莲雾。这个不含木字,与下文的木桃、木李构不成排比,但大致可以。当然,如果保持u韵而不一定是水果,那可以用菰/苽,但这是蔬菜,而且与木字也不搭。是两难。因为瓜字现代已经是a韵,而非u韵。当然也可以保留瓜字,将后面的琚改为珈,也可以,但考虑到在我的系统里不存在a韵,为了最大程度地还原诗经古音,我决定尽量不用a韵,太现代了。

另外一个尴尬就是,我的上古音系统中o u可视为同韵,但现代读音还是有区别的。

可以看出,以前的版本与今日的版本有类似的部分,也是用心的,但显然也丧失了本诗隐喻的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