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农村不同程度存在着违建乱建的现象,违法用地行为普遍严重,包括占用耕地建房,超面积建设房屋等,这些行为对农村的发展及规划都有很大的影响。农民的这些行为有的可能是迫于无奈,有的可能是由于农民法律意识薄弱无心为之,但也有些农民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还有的可能是以欺瞒或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目的。

随着2020年土地确权的结束,2021年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在新的一年里,国家将加大力度整治改革农村违建的农房及土地。2020年即将结束,进入到2021年之后, 涉及以下三种行为的违建农房或将被拆除, 因为有很多农房、农地都关乎本村所有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请大家引以重视。
一、哪三类违建的农房将被拆除
第一类:超出当地房屋规划面积标准,并占用公共建设用地的农房。 有些农民可能缺乏法律知识,或者是迫于无奈,也或许是想占便宜,盖的农房不但超出当地房屋面积规划标准,而且还占用公共建设用地。比如一些乡村农民建房占用公共道路设施的问题,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来看,2021年国家将持续加大对农房、农地的整治,超出当地房屋规划面积并占用公共设施用地的房屋或将被拆除。

第二类:以建农业设施的名义,占用耕地修建其它非农业相关的农房将面临拆除。 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花样繁多,比如说前些年专项整治的大棚房、修建祠堂、围栏,或者超面积修建看护房等违建行为,进入到2021年之后土地确权完成之后,针对这些在耕地上开展非农化、搞建设的问题一定会严查!耕地上只能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产品。

第三类:乱占基本农田建房必将面临拆除。 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全面推进,在今年农业农村部已经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查整治行动!然而,基本农田是我国最优质的耕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我国所有国民的保命田,还是我国发展的基石,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有着严格的保护政策。耕地一经相关部门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范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占用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工作。今年土地确权进入到2021年之后,如果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破坏了优质高产的基本农田,一经查实必会依法拆除复耕。

二、宅基地实际面积不得超出当地规划标准,如有超出,所超出部分将以“阶梯”方式补交费用
随着农村生活收入的提高,房子也越盖越漂亮了,农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也普遍增大,甚至超出当地宅基地所规划的面积标准。但2021年,宅基地实际超出面积将以“阶梯”方式补交费用。国家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毕竟这年头土地资源太宝贵了。同时,国家现大力提倡农民有偿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权,这样可以留给那些迫切需要宅基地的农民朋友们。
另外,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各方面情况有所不同,超出宅基地面积部分也略有不同,收费有所不同,例如山东省超出50平以内的部分按1元/平收费,超出标准面积50-149平的按3元/平收费;河南省规定超出50平以下的,每平收费2.5元,51到100 平的收费5元/平。

宅基地面积规划标准因地制宜,比如山东: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为:
(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三)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限额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三、2021年,新规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哪些好处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宅基地大概有10%左右是闲置的。我国已经按照三权分置,为了盘活市场,允许他人来租赁,我们只要保护好所有权及资格权即可。20年之内,农户如果签订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权分置,你把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投资者在这20年之内,他的权益同样是得到保护的。

建立宅基地流转制度有哪些好处: 设计宅基地流转制度,是缓解农村宅基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土地使用制度的一种创新。我国设计这一制度,有助于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占用耕地的概率,改善村容貌,同时,也有利于规范自发,无序流转,也避免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收入,增加农村经济内在活力,减少各种矛盾纠纷。

总之,把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是必须的,这关系着国家未来的发展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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