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点个红包有可能“被*款贷**”,有人借9000要还1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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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收红包”,结果“被*款贷**”

家住四川的张女士,去年曾用一款名叫“有用分期”的移动应用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手机,目前仍在还款。买手机时,她向提交了全套个人资料,包括手机号码。

“有用分期”在微信里的广告。

张女士提供的合同。

张女士联系“有用分期”的客服要求提前还款,遭到拒绝。随后,张女士通过银行找到“有用分期”的官方帐号,把9000多元本金汇了过去,同样被告知是徒劳。

合同显示,张女士只拿到了9200元*款贷**本金。

“砍头息”已被严令禁止

目前,市场上的“砍头息”可理解为合同约定本金与实际到账金额的差额统称,包括出借人收取的部分利息,居间人收取的服务费、管理费等。张女士只在“有用分期”借了9200元,合同却出现15000多元还款额,是典型的“砍头息”。

201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联合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共同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给出了现金贷的开展原则,和存量现金贷的清理整顿要求。其中,在利率方面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款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款贷**年利率以36%为界限,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现金贷利率不得超出36%,超出则视为非法放贷行为。此外,上述《通知》还明确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据悉,各地已陆续开始针对网贷行业的整改与监管举措,共有17个省市地区出台了备案管理办法、整改验收工作表等备案相关细则。

(据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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