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们春节假期群众安全出行,渭南高速交警精准研判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紧盯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多发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营造安全畅通道路环境。现将近日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1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违法时间:2024年2月15日14时55分
违法地点:菏宝高速
违法车辆: 陕ABB***
违法当事人: 姚**
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100元 驾驶证记3分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将车内人员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区域,随后立即报警。
2疲劳驾驶

违法时间:2024年2月11日2时35分许
违法地点:连霍高速K906公里处
违法车辆:晋MB7337
违法当事人:王*
违法行为: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疲劳驾驶)
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3分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出行前,要确保精力充沛,行车途中,如果感到疲倦困乏,请及时驶入服务区或驶下高速休息,待精力充沛再出发!
3超员

违法时间:2024年2月11日19时56分
违法地点:榆蓝高速
违法车辆:陕E1****
当事人:李*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以上未达到50%。
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100元 扣3分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车辆超员行驶容易造成制动跑偏、转向失控甚至爆胎、机件失灵等危险情况,易引发严重后果。请驾驶人按照核定载客行驶,拒绝超员违法行为。
来源: 渭南高速交警